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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八十年代文里的锦鲤1[2/2页]

快穿大佬手撕白眼狼 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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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有一双巧手。
      最普通的食材,到了她手上,也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
      八十年代末,钟家依靠原主做出的吃食没少挣钱。
      有了原始的启动资金,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开放,钟家彻底起飞。
      从最初的摆摊卖吃的,到后面开饭店,连锁饭店,钟家成了九十年代少有的万元户。
      钟家将这一切归结在钟玲珑身上,因为她鬼点子多,总是想出来新的小吃,所以钟家美食很出名。
      当别人还在模仿的时候,钟家已经研发出新的吃食。
      永远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钟玲珑考上了大学,嫁给了富二代。
      钟有才继承家业,成了大老板。
      最小的儿子钟有钱出国留学。
      唯独原主,一直呆在钟家养老。
      在外人看来,钟家对原主很好,养一个废物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偏偏原主不懂感恩。
      这是钟玲珑对自己儿子这样说的。
      “儿子,我们要成为有良心的人,不能忘恩负义,父母给儿女优渥的生活,我们得感恩,别学你那个怪物大姨,她太坏了。”
      钟家所有人都嫌弃原主。
      一句话:那个废物太不懂了,得寸进尺的白眼狼,没那公主命却要公主身。
      原主终日活在钟家的阁楼里。
      即使钟家已然富贵,也没有她的一席之地。
      换句话说,钟家认为,能收留原主,让原主一辈子呆在钟家,都是她的福气。
      可到底谁才是谁的福气?
      九希一刀狠狠割下河边的水芹菜,天蒙蒙亮,和她一般大的孩子都在割猪草。
      钟家村坐落在山间平地处,家家户户都靠种些水稻玉米自给自足。
      但因为亩产低,加上要给公家交税,所以每家每户也留不到多少的粮食。
      原主今年就十一岁了,八十年代初,日子也还是紧巴巴的。
      不过因着钟玲珑这个锦鲤在,钟大升与江春花两口子还是攒的有私房钱。
      钟大升是钟家老三,钟树根老爷子把家分了,三个儿子各过各的,过年三个儿子给粮送油就行。
      九希回去的路上,就恰好在村尾的岔路口碰见了原主二叔家的女儿钟丰鱼。
      钟丰鱼像是等着九希,一见九希从后山回来,立即窜出来拉着九希说私房话。
      “九希,你咋这么傻?!你二妹都能去念书,你为啥不能!别听你爸妈的,你听我的,求爷爷告奶奶也要去知道不?!你都十一岁了!再不为自己打算,你想一辈子留在农村嫁人啊?”
      读书。
      是了。
      钟玲珑今年也八岁了,再不读年纪也大了,再说钟大升前几天才网了一兜子鱼卖了好些钱,也够九希读一个学期。
      这时候学费一个人四块,原主勤快,经常去山里摘些金银花和金樱子还钱,这些年也够一年的学费。
      经常和原主一起的钟丰鱼是知道的,又经常为原主打抱不平。
      上辈子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钟大升和江春花本来是被原主说动的,结果钟玲珑说了句弟弟谁照顾,这事儿就没了下文。
      钟丰鱼见九希沉默不语,身后的脚步声越发逼近,扔下一句话便走了。
      “傻妞,读书可是一辈子的事儿,你别再当包子了知道不!”
      “大姐,你刚刚是不是和小鱼姐说什么见不得人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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