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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感觉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在余康的那个时代,在余康所生活的那个世界,尊重法律,法律带来公正,是他们每个人心中最基本,最基础,也是非常坚信的一种信念和认知,但是实际上,这样维持公正的东西,这个正义的武器却并不是如大家所想的那样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它也并未有多少时间多少次数来维持了大家的生活。
      是的。
      在余康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在余康所生活的那个时间,那个世界社会的秩序,那个是余康所生活的地方,他的治安在变好,他的生活在一点点的变得美好,大家的素质也肉眼可见的变得高了起来。
      但其实大家认为这是法律法规所带来的结果,是因为公正的法律所带来的结果,但是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这一条条所谓公正的法律,这个正义的化身,他并不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至少并不常出现在平头小民……不会经常出现在最普通的那些人的身边。
      当然,本身生活中并不是常常需要这样东西的存在。
      那么,问题来了,让社会变好的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何种力量使得这个社会变得越加和谐,越加美好呢?
      因为社会它变得美好是肉眼可见的,是能够真切感受到的,是绝对真实的发生着的事情,其实这个变化最大的原因或许应该归结为基础教育的衍生,是因为基础教育的普及。
      正是因为基础教育的推广,才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吧?因为文明的人,他必须要做着文明的事情,才能归结为文明的人,不管这个人是否是一个勤俭好学,不管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真真正正的认同基础教育所带来的认知。
      但是。
      这样的认知一定曾经出现在他脑海之中,因为曾经这个观念是有人教育过给他的,他的脑海中有这样的观念,不管这样的观念他自己是否认可,不管他自己是否愿意遵守,但是一个肯定的事实就是。
      他明确的知道这样的事情是不对的还是对的。
      ————他明确的知道,自己的这样的行为,到底是在别人的眼中是对的还是不对的。至于,这个其他人的眼中是否是真正真正的其他人的眼中并不重要。
      因为这个是基础教育所带来的。
      其他人的眼中,只要教育之中明确划出,明确指出,这个其他人的目光所代表的含义是什么,那么留在大家的脑海之中,这个其他人的,大多数人的观念,就已经在脑海之中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概念。
      在这样的固定的概念以及标准之下,受着同一种教育,遵守着同一种文明和行为素质的人共同的认知,我们明确的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因为这些东西已经在我们最开始的时候,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之中,已经被这个世界灌输在了我们的脑海之中,并且坚信不疑。
      那么为了成为一个文明的人,一个有素质的人,一个真真正正的人,至少是一个应该在别人眼中看起来像是人的人,那么,我们就会不由自主的去做一些符合这个人需要做的一些事情。这其实是极为恐怖的事情,也是绝对具有强大力量的事情。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容忍自己不是一个人,因为人无法从这个社会中真真正正的抽离出来,不管这样的人是否顽劣是否叛逆,但是我们绝对无法忍受自己真真正正的从这个社会之中抽离出来,即使是再小众的人,我们也需要成为那小众之中的人,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完全和这个社会这个世界隔绝开来的人,如果真的是这样的人——并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样的人,但是,如果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必然唯一的结果只有一个。
      他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是的。
      因为很显然的一个事实,就是这样的人,显然已经对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不认可才会不接受,他对这个社会的认可度是零。
      那么。
      他对这个世界就必然不会有任何热爱,不会有任何希望,一个没有希望的地方,他绝对不会愿意自己留下来,不会愿意拥抱着没有希望的地方。既然这个地方不能给他希望,他必然会选择离开,这个离开的方式已经不言而喻了。
      ————真是绝望的是悲观的。
      这样的绝望和悲观甚至和善恶没有关系,和个人的秉性并没有关系,同样的道理。一个愿意让自己成为文明的人,一个让自己愿意成为有素质的人,一个需要自己成为人的人,也同样和善恶无关——这个意思就是说:一个有素质,有文明一个需要自己是人的人,不管他是不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
      结果都是必然的。
      因为他需要自己是一个人,他需要自己是在别人眼中是一个真真正正站得住脚的人,那么,有这样的需求,他就必然要去做这样行为之下的人。
      做这样人定义下的行为。
      既然这样的人已经归结有这样的行为方式,那么他就必须遵守这样的行为方式,行为法则。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才能称之为一个人。而在他更加迫切的需要自己成为更加完美,更加好的人的情况之下,他们的行为就会越加的文明,越加有素质。
      因为在人之上,因为人早将这种模式也进行了规范。
      所谓的上流人士,必然有其所必须遵守的行为标准,就像桑雪一直所必须要遵守的礼仪,她成长生活中唯一必须严格遵守的礼仪一样,这些礼仪包含了这个阶层的人必须所具备的行为方式。这样的行为方式,甚至其重要程度和四肢等同,是其属性——
      社会属性必须具备的能力。
      其中的因果关系便是如此。
      或许,会有人觉得这样的说法,在这样的规定之下,称之为人的这一套说法稍显刻板。如果真的是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认知构成一个完整的人,人必须要遵守这样刻板的规矩,礼仪,才能称之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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