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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凉穹:最爱我的那个人[2/2页]

恋神无双 梨奈奈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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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我也是这个时候,认得粟芒的。
      我认得他的时候,他可不是什么仙帝,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非常的普通,没有一丝特别。
      因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掌握修炼之法,还在妖族和魔族的掌控下苟且偷生。
      他是在上山采药的时候,意外闯进了广寒之地的。
      因我那个时候缺了一味药,便伸手去人界取,回来的时候带的空间波动,就那么让他误闯了进来。
      那个时候我的审美还是蛮正常的,广寒之地也没养那么多的兔子,绝对是那种想象中美轮美奂无与伦比的神界该有的样子。
      所以他看惊了我一点都不奇怪。
      其实他进来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但因为我很无聊,所以并不想把他赶回人界去,虽然世间万物都是我创造的,说来惭愧,其实我没上什么心,都是想到哪便创出一个灵种来,这个灵种就会自己繁衍后代。
      创造了这么多物种,人是我创造过的最纠结的物种,我赋予了它最强大的精神,却给它套上了最弱小的身体枷锁。
      我不知道它经过繁衍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其实我也没抱什么希望。我只是想看看,哪怕身负囹圄,但是内心强大会是什么样子。
      但这个人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也可以说是惊吓。
      他说他喜欢我,想要永远和我在一起。
      喜欢,是什么意思呢?
      是我对藐藐的那种喜欢吗?
      我倒没觉得他是在冒犯我,我只是还不太理解,这是种什么情绪。
      我放他先回去,我自己想想。
      这一想就过了十年,对我来说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对他而言,就是生命的六分之一。
      是的,身为生命之神,我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命数几何。
      我就想了那么一下的功夫,于他而言,就已经过了沧海桑田。
      我决定不想了,用眼睛去看,我偷偷溜到他身边,想问问他说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那个时候正被一个妖族按在地上,獠牙就搁在他的脖子边上,血都把青布衣衫染成了褐色。
      我倒是很想一手捏碎那妖物的脖子,把他救下来,那一定显得我形象很高大。
      可我只会赋予生,不会褫夺杀。
      我给他塞药丸子吃,让他睁开眼睛。
      他一眼就认出我来了,即使对他而言已经过了很久,人类这种生物的记忆其实是很短暂的,过了十年还能第一眼就认出我来,不得不承认我那个时候是很欣喜的。
      不过他眼中的,这种光芒,就叫做喜欢是吗?
      太过灼热,刺的我眼睛都痛了。
      我不知道当初创造人类的时候为什么参考了几分自己的形象,其实说起来,妖族里的兔子也和我的本体很像,但不可否认如果这个人第一眼见到的是兔子外形的我,恐怕就不会是这种喜欢的情绪了吧。
      但此时眼中的光芒都是我的他,实在让人移不开眼睛。
      不是没事想撸一下藐藐的那种喜欢,而是想一直见到他的那种喜欢。
      我虽然下不了杀手,但他被我塞了一堆药丸子,被妖物反反复复咬死了七八十次后,终于奋起将那妖族砍翻在地。
      “我……我做到了。”他喘着粗气对我说,殷红的脸颊,分不清那是血还是激动。
      我突然有了一种,很想让他陪着自己的冲动。

第三百九十七章 凉穹:最爱我的那个人[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