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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学【吕布】,杀【义父】[1/2页]

从搜山降魔开始 南山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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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着这些贪财小吏张口讨钱,王百胜忍不住冷哼一声,讥讽道:
      “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陈澈也素来不喜欢活着的老爷,凑近了些,轻声问道:
      “王师兄,你可还记得,巡山司,哨营,试小旗官程狱?”
      “一刻也不敢忘”,王百胜眼中闪过一丝恨意:“若不是此贼,我本该在军中建功立业,荫庇家人!”
      陈澈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并不继续追问下去,点到为止。
      二人跟随着宋血风,拐过几处堂屋,来到了后衙户房。
      巧的是。
      陈澈竟撞上了一位熟人。
      曾在季家铺子,有过一面之缘的中年吏员姜季读。
      一见面,他便目露惊奇,啧啧惊叹道:
      “我为吏二十年,还是头一回儿见,竟有人以家奴之身,跳过民籍,直升猎户籍贯。”
      虽说大景王朝素来有“上交精怪尸骸,升换猎籍”的规矩,柳阳镇每年都有十来个民户升成猎户。
      但以奴隶之身,一举跳过民籍,此等稀罕事,姜季读只在故事话本中见过,且都是大英雄、大豪杰们的话本。
      现实中,极为罕见。
      “连升二籍”听起来,似乎也有些传奇色彩。
      “乐山府、河间县、板桥乡,陈澈……”姜季读取出户册,翻到关于“赵氏”相关的书页后,问道:“你是茶马古市,赵老爷名下的义子?”
      “是。”
      陈澈点了点头。
      大景建国之初,太祖皇帝规定:
      “非功勋贵臣不得豢养奴仆,一品不得超过二十人,二品不得超过十二人,三品不得超过八人……违令者杖一百!”
      但旺盛的民间需求,导致义子制度,迅速蜕变成事实上的奴籍,买奴被称作“认义子”,男奴叫“义男”,女奴叫“义妇”。
      一念及此。
      陈澈不禁想起那所谓的“义父赵冷松”。
      他很想有朝一日,如吕温侯般,握紧戟把,做一个父愁者。
      然后,对义父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吃了吗?没吃?”
      “吃我一戟!”
      想着。
      陈澈从篓中取出锦毛鼠尸骸,沉声道:
      “还请大人验明。”
      “嗯,这确实是精怪尸骸,且尸身大体保存完好”,身为官府中人,姜季读不愿意掺和赵樊两家的争斗,一切按规矩来,确认锦毛鼠尸骸后,公事公办道:“按照官府的统一价格,只需出二两银子,即可强制赎回身契,哪怕是赵府,也不得阻拦。”
      “这钱,宋公子已经帮你出过了。”
      陈澈闻听此言,心情顿时大好。
      哪怕以最初时候的“家丁”计算,他的赎身银,也高达九两。
      他省下了七两银子,也就意味着,赵冷松亏了七两。
      这好吗?这很好!
      姜季读从抽屉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猎户腰牌”,乃是香樟木制成,有淡淡余香。
      上面篆刻着陈澈的籍贯信息:“乐山府,河间县,板桥乡,陈澈,家中独子,猎户籍,高五尺四寸。”
      不仅仅是猎户,大景王朝对于地方控制力极强,哪怕是寻常百姓,也有对应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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