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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 穿衬衫很有气质![2/2页]

香江大佬消失十年的妻回来了 歌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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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进去以后,又在博古架上抹了一把。
      “房间里积灰全部扫到一起,肯定能做一个大花瓶。”
      宋毅刚想用手绢替她擦干净手指,手里手绢就被抽走,去擦花瓶了。
      “这布还挺软,又没有刺,用来擦瓷器最好。”她忍不了好物蒙尘了。
      宋毅见她开始打扫,转身也去洗漱间了。
      再回来的时候,提着一桶水,两只手全都湿透了,手上还拿着一块干净的抹布。
      “阿棠,你帮我把袖子解开,我手湿了。”宋毅皱着眉头看着两只手腕。
      白衬衫手腕的地方,也沾湿了一些。
      她没好气的把十根手指头伸出来:“我手指头上都是灰,还不如你手干净呢?”
      宋毅双手伸到她跟前:“我衬衫是真丝的,不能沾水,你手上都是灰,没有水。”
      她扫了一眼宋毅的衣裳,还真是丝的。
      “你一个大男人,穿那么矫情干嘛?”她把手指头随手在手绢上擦了下,手指灵活的,几下就把扣子解开了。
      宋毅:“卷上去一点,里面有袖箍,可以系上。”
      她心说,要不是看在你做了那么多事情的份上,我早就揍你了。
      “你上学的时候不是都不穿白衬衫的吗?怎么现在天天穿白衬衫?”
      宋毅低头看着不耐烦找袖箍的人,喉结动了动。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穿衬衫很有气质。”
      方宗棠气笑了一声:“光有气质,穿着难受有什么用,穿衣服就是为了摆着给人看的吗?”
      宋毅眼睛动了下,反问回去:“难道不是吗?”

第七十七章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 穿衬衫很有气质![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