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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1章 书和意外02[1/2页]

倾世狂妃:逆天四小姐 金纤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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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只要是中国人,就知道《红楼梦》。
      朱雀帝国是一个看重文人的国家,朱雀帝国的臣民对待有学问的人,那是万般的恭敬。
      只有登高,才能望的更远。夜雪要做的事,必须站在很高的位置才能办到。
      夜雪的登高之路,第一步就是将《红楼梦》默写出来刊登。
      夜雪深知《红楼梦》一出世,所能引起天下文人的注意。
      《红楼梦》将在不久的将来,扬名朱雀帝国,甚至神武大陆;而她南宫夜雪,也将作为这一部书的作者,以一个小小的举子,变成家喻户晓、可以和风谨玉比肩的天才少年。
      或许,因着年纪比风谨玉少了四岁,她的名声,在文道上她的地位,恐怕还会比风谨玉高一些……如此等等,也谓可知?
      *****
      夜雪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红楼梦》她也曾深深痴迷过,默写《红楼梦》对夜雪来说,不过是轻易而举的事。
      只是,神武大陆书写的都是古代繁体字——关于这个,一般人没个三年、五载的,就是博士穿越过来也是半个文盲。
      夜雪却又不同,现代的歌、舞、书、画、棋、琴……十八般技艺,她门门都有所涉猎,而歌、舞、书、棋,且不说前两者的歌、舞,她数次靠他们成功的接近的目标,后者的修身养性的书、棋,夜雪却是真心喜爱。
      只要真心喜欢,又肯用心,这天下便没有难事。
      夜雪的喜欢,加上她的同心,她的书、棋造诣那是相当的高。
      现代的‘书用的亦是毛笔,写的繁体,其他什么柳体、颜体也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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