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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后,蓝启仁为二十岁的蓝湛,向金家提亲,求娶金采薇金梦媛姐妹俩,金光善听闻大喜,逐点头同意,蓝氏的求亲,并与蓝启仁商议婚期。
      后两家把婚期定于下月初八,宜嫁娶,宜丧葬。
      本来,蓝湛只想娶金梦媛一人,但金梦媛却说,我姐姐采薇也心系与你,倒不如一起娶了吧,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为保出嫁时弄错,你白天先迎娶姐姐,晚上再来接我。
      金家。
      金采薇接到消息,一时是不敢置信,后来看到家族上上下下张灯结彩,一些男性长辈也被告知暂时回避,才明白是真

第三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