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这会瞧着可怜都给抱回家去了,等着再长几年家里做饭的锅怕不是都得换个大的!族长见他还在犹豫,干脆做主招唤孩子们过来。谁过来了就是谁了,穿着开裆裤的小子被人哄着磕了头叫了达。这一声“达”叫的汉子媳妇心口都热了,一使劲捎带着把汉子的眼泪也给拧下来了。
死了的还没埋呢,堂屋里分起孩子来了。海花管不了也不想管,父母都没了,留在这个家里看不见个活路。弟弟妹妹们能找个好人家就走吧,不求吃香的喝辣的,能吃饱能穿暖叫读书就行。“女娃也得供着念书!俺娘死之前说好的!”海花搂着即将离别的妹妹,冲着大人固执的要个承诺。
“给读!给读!”听着这话,海花咬咬牙含着泪把妹妹推了出去。娘在天上也会保佑弟弟妹妹们日后有福气的,这一点海花坚信不移。不知事的年纪自然不懂得离别,看着弟弟妹妹们熟睡中被抱走,海花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难过吧肯定是难过的,高兴吗也有一点。底下的弟妹都是海花一手带大的,当初胳膊长的小孩抱在怀里哄,现在又看着他们吃的不好一直长不大。海花的心就像是被人用刀子剜一般的痛!
但是又想到弟弟妹妹被人领养,以后能过上好日子了。而且离得也不算远,日后还是能见到。最重要的是,大人们说了女娃也叫念书,就这一点就比这个家强了不知道多少去!海花自己知道她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在念书了,她以后得为自己活着了。族长把自己的弟弟妹妹们都找了领养,唯独留下了海花“支应门庭”。
“你是老大,你娘你大肯定也最舍不得你。你留下来,照看好这个家。有什么难得和大人说。”
魏叔同借着女老师的身子上了人家父母来接女儿的车,车辆发动开走之后却被留在了原地。等他终于不再是女老师了,这才看见沈召。沈召悠悠闲闲的躺在海花他父亲的棺材上,也不知道个忌讳。看见魏叔同没被车带走还冲人招了招手,等他疑神疑鬼的躲过人群走进了,沈召还侧过头对他说“魏老师辛苦了”。
“想不到小魏你也有为人师表的这么一天啊。”沈召侧着身子手枕着头打趣道。魏叔同当她就是嫉妒自己,自己是个有“身份的”,而沈召却是个白板“平民”。没了限制,又反复确认了其他人是真的看不见自己,魏叔同也松了一口气。踢了踢沈召示意她给自己挪个地方,接着也学着沈召一般胡乱躺在了棺材板上。
“说起来你的小名儿叫什么啊?”沈召突然想到自己都说了小名,魏叔同却没有。自己小名叫庙庙有什么奇怪的,他又是什么个什么小名敢来取笑自己。“不会是彤彤吧?”沈召打趣的问道。
“不是,叫阿同。我们这边都习惯这么叫。”魏叔同实在不想被误会自己小名叫妙妙,赶紧解释说鹏城这边都是这么叫的,阿什么阿什么的。像是沈召要是在他们这边小名大概率会叫阿召。
“这我知道,还会有个女生叫阿珍,有个男生叫阿强,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对吧?对吧?你们这边的浪漫就是看夜空,我说的对不。”沈召说的是一首歌的歌词,主创就是魏叔同他们这边的人。这首歌很火的,沈召知道也不奇怪。“不过,我们那边也不是都这样的叫的。我有个发小,也和你似的,叫阿骥。取自老骥伏枥的意思。你以前念书的时候背过没?”
说到这沈召似乎很高兴,她从棺材板上坐了起来,笑眯眯的跟魏叔同说:自己的这位发小,穿着橄榄绿,在祖国的边疆,是个了不起的儿郎!
他们一个院的同龄人很多,能跟沈召玩到一起去的不多。也就算上阿骥三四个,凑桌麻将勉强的人数。但是他们从小好的穿一条裤子,以后要做什么样的人早就在儿时玩闹之间说好了。
要当军人,要当医生,要建设祖国。长大之后他们也真的这么做了,包括沈召也是,她长大成人之后毅然决然的当了通信工程师投身通信基建。
“你知道吗?我们那个时候说好了,做生意,赚大钱不是最酷的。亲手为万万人铺路才是最酷的!渺小如沙粒但是却能扛起巨大责任的!才是最酷的!”
“少年鞍马适相宜。从军乐,莫问所从谁。”
沈召背这句诗的时候,微仰下巴眼神明亮,整个人的气质如刀锋一般明媚耀眼。魏叔同这一刻真的很佩服沈召,年少时的心理疾病虽在她身上留有印记,但是就凭沈召能说这番话就足以超越许多同龄人了。
幼年,少年,青年,这份志向够坚够韧了。沈召真的投身基建,她的发小真的戍守边疆,这般儿郎,这等意气,魏叔同自问他可比否?
第十四章 亲身入梦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