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时,郭松提起上诉的其涉嫌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案的二审程序在云滨市中级法院第三审判庭进行。
“请上诉方发表上诉意见。”审判长马文涛首先启动了二审程序。
“我有立功线索,我要立功。请求二审人民法院考虑立功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郭松发言道。
“具体说一下立功的线索。”公诉人、云宾市检察院检察员王发奎发问道。
“我要检举马一萍诬告陷害赵大红一案。马一萍在诬告赵大红强奸之前先找到我。跟我说赵大红的办公室里有监控。叫我将监控的外线剪断。这样她去勾引赵大红就没有监控录像了。”郭松道。
“那她自己为什么不去剪呢?”王发奎道。
“因为剪断外线不能白天进行,白天剪的话会被人发现的。而且必须到下半夜去剪。如果上半夜去剪的话,万一被巡线员发现了,巡线员会把它接上,就没有作用了。他一个女孩子家,个头又矮一些,胆子又小,夜里不敢去剪。就求我去跟她帮忙的。”郭松解释道。
“马一萍是在什么地方找你谈这件事的呢?”审判长发问道。
“在我的后厨中心最里边的一个办公室里。他当时还特别给我交代这是孙宪明叫她去干的。事成之后,孙宪明会给她一笔丰厚的奖金。具体给她多少钱她就没有给我说。”郭松回道。
“还有其他证人可以佐证这件事吗?”审判长马文涛再次问道。
“当时马一萍和我正在说话,我有个徒弟进来问我件事,他好像也听到了。”郭松又回道。
“公诉方谈一谈答辩意见。”马文涛把目光转向了王发奎的身上。
“现在上诉人郭松只是提供了一些立功的线索,按照法律规定,立功的线索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立功的情节。所以我们现在也不好发表什么意见。”王大奎似乎感到有些为难。
“好的,鉴于公诉人需要核实本案的立功线索,暂时休庭。”马文涛敲响了休庭的法槌。
同一天下午,徐帅奇诉刘三虎欠款纠纷案在临海县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李正贤独任审理该案。徐帅奇因事没有到庭参加庭审,委托张大勇作为其第二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刘三虎,你家盖房子是否属实啊?”审判员李正贤想在开庭之前先调解一下。
“盖房是属实,但这笔钱我已经付过了。我当时多了个心眼,欠条原件我还收在这里呢。”刘三虎边说边把一张字条交给法官李正贤。
“你这张条子和原告起诉的欠条怎么一模一样呢?”李正贤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感到有些惊讶。他把被告刘三虎提供的这张条子交给了张大勇:“张总,你看一下这张条子。到底是真是假?”
 
第348章郭松商业贿赂案二审与徐帅奇欠款案一审[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