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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的工作,并且找到一间地下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黎舒过起了黑白颠倒的生活.他每天傍晚出门,到负责的几个场子轮流推销啤酒.原本这也不是太难的事,只要放低姿态嘴够甜,每月的底薪加上提成,还是能让黎舒在这座城市中活下来。但没想到他每天的业绩都垫底,连基本任务都完不成,到了月底,恐怕连那点微薄的底薪也无法领全。经理说了他几次,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谁知他这麽放不开,天天都在教他,依然一点起sE都没有。最後实在没办法,只好把他换到生意更火的酒吧,并且跟他讲,要是还不行,以後就不用来了。
      黎舒觉得委屈,他没有不努力,每天都是後半夜才回到出租房,累得倒头便睡,可他实在是做不来。他毕竟是从小被捧著长大的人,突然间要每天都不停的面对这麽多形形sEsE的陌生人,忍受各式各样的目光,他心里不住的发慌。与此同时,他也终於明白,原来世界不止钢琴的黑与白,它远b他想象中广阔与复杂。
      黎舒从来没有去过酒吧,大学前他被母亲管得太严,大学的时候也只跟老师去过音乐会和高级饭店的酒廊。在他的印象中,酒吧是吵闹嘈杂的地方,但那天当他y著头皮推开“暗夜”的大门时,听到的却是一个低沈的男声,在人群中安静而深情的唱:
      lookhesrs
      lookhowheyshneforyou
      ndeveryhngyoudo
      青年坐在酒吧中央的舞台上,修长的腿轻松自然的搭著,头顶洒著h与蓝的光。他如同黎舒一样年轻,抱著吉他一面唱一面弹,眼睛被半长的头发挡著,看不清表情,但俊朗的轮廓在灯光下如同雕像,他能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如同他的歌一样的温柔:
      ohyeh,yoursknndbones
      urnnosomehngbeuful
      youknow,youknowloveyouso
      youknowloveyouso
      黎舒站在门口,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谁来g什麽,循著他的方向一步步向前,在离他最近的舞台边上站著,直到一曲终了。
      酒吧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黎舒才惊觉自己的失态,然後转身仓皇的往後逃。
      他觉得自己又想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何。
      “黎舒!”
      那个好听的男声叫住了他,“黎舒,你是黎舒吗?”
      差不多黎舒刚进来的时候,舞台上的郑鸣海就看见他了。那个年轻的男孩实在太过g净,五官又是那种打眼的漂亮,想不让人注意都很难。
      他走到自己面前,那双漆黑的眼睛望著自己,然後眼眶慢慢变红,好似眼泪会随时无声的滑下。
      郑鸣海想,这一定是黎舒,魏蕾在他耳边念叨了很多天的黎舒,只有他这样的人,才值得让人念念不忘
      “呀!黎舒!”
      一首歌唱到一半,魏蕾便尖叫一声,抱著吉他立刻冲下舞台,“你来了!你终於来了!”
      她亲热的拉住他的手,一脸的兴奋:“太好了!你可不许走!”
      “魏蕾……”黎舒眨眨眼,有点不好意思,他真的把火车上的这个nV孩忘了,刚才她在台上也完全没认出来,光顾著看那个唱歌的青年。
      “黎舒,我是郑鸣海。”青年长腿一跨下台来,对他伸出手,“小蕾跟我念叨你几天了!想不到真能见著你!”
      看著他大大的笑脸,黎舒的耳朵有些发热,他将手放进郑鸣海宽厚温暖的手心,“你好。”
      “喂喂喂继续呀!!再来一个!”
      见主唱和吉他手都下台,酒吧里的客人不乐意了,此起彼伏的开始起哄。台上的光头鼓手也凑热闹,抡起鼓b敲了一段密集的节奏:“嘿!哥们儿!快回来!!”
      郑鸣海咧嘴一笑,拍了把黎舒的肩膀:“你可别走啊!我们还有三首歌!”
      魏蕾拉著他的手臂大声的喊:“对!别想溜!我在上面看著你!”
      说完两人跳回舞台,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空气立刻被点燃。
      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他们都朝他身边涌,在他身边鼓掌尖叫,随著节奏又唱又跳。灯光也变得激烈,红的h的紫的蓝的,晃得人头晕目眩。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麽热烈疯狂的场面,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著,目光紧紧盯著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连指尖都跟著发热──短短十几分锺,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
      这种浑身灼热、脑袋当机的感觉,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们唱完了歌,下来拉住他,他就呆呆的随著他们跑出去,然後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
      他抬起头,炫丽的灯光没有了,那男人还在,他站在烤串摊前,脑袋上顶著一个大大的“串”字,橙sE小灯泡做的,还会一闪一闪。
      魏蕾坐在他身边,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喝!罚你的!”
      “叫你来找我你今天才来!你知道我担心了多久吗?!还被他们几个笑,说我做梦发花痴,说我骗人──我有骗人?!”
      说著她气呼呼的抬起高跟鞋一脚踹在对面两人腿上:“混蛋光头四眼,本小姐有骗人吗?!”
      “哈哈,小蕾是担心了很久,我做证。”郑鸣海在摊子上点好菜,在黎舒另一边坐下。他是典型的北方男孩,架子大腿又长,坐下来足足b黎舒高了一个头。
      黎舒低头握著啤酒发愁,有些为难的看著那些金sE的气泡。夏末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这会儿好容易夜风微凉,如果再喝上这麽一杯,一定是美事一桩,可他他酒量奇差,基本一口见红,实在……有些发怵啊。
      郑鸣海转过头,带著微笑看著他白净的侧脸,轻声说:“小蕾说那天她後悔Si了,早知道就脸皮厚点缠著你,回了北京,这麽大座城,她上哪儿去找。”
      心头一暖,黎舒为这单纯的关怀感动,他捏起杯子眼一闭,仰起头咕噜咕噜的把酒倒进喉咙,大著舌头说:“谢谢!”
      对面的光头鼓手觉得好笑,郑鸣海人高马大,穿了件印著柯本头像的黑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脖子上还挂著串刻意做旧的银sEchu链子,旁边的魏蕾也是爆炸头烟熏妆,耳环大得能垂到肩膀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Ga0摇滚似的。而坐他俩中间的黎舒,gg净净的黑sE短发白恤,皮肤白得发光,才喝了一小杯啤酒就满脸通红,在张牙舞爪的两人中间,就像只待宰的小羔羊。
      “喂喂!你们别欺负人家!”光头鼓手拦下魏蕾的酒:“别把人灌醉了!“
      “没事儿!”魏蕾大手一挥,“你胡说啥!以後黎舒就是我弟!我罩著他!”
      “噢,就凭你?”戴著眼镜的贝斯手也跟黎舒一样,斯斯文文的学生样子,他扶了扶眼镜,对魏蕾的话表示了严重的怀疑。
      “哼!”魏蕾头一偏,十分臭美的扶扶头发:“我不行还有我老公啊,是吧鸣海!”
      郑鸣海听了魏蕾的胡话,长臂一展敲了记她的头,佯怒道:“臭丫头!”
      随後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
      ☆、3朋友
      第一次见到郑鸣海的那个晚上,是黎舒永生难忘的夜晚。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同陌生人一起毫无顾忌的在街边唱歌喝酒,大笑,也第一次喝醉,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好像踩在云端上。
      他一下子认识了四个人,郑鸣海魏蕾,和善的鼓手光头和斯文贝斯手眼镜,他们说小舒你长这麽好看,来做我们的主唱吧,这样海子就能专心做吉他手,我们也不用忍受某位大小姐的半调子吉他啦!
      魏蕾气得哇哇大叫,骂他们没良心,黎舒一个劲儿的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我不会唱歌!要我唱没人会喜欢的!
      结果魏蕾一听更生气,谁敢不喜欢我们黎舒?!谁敢?!
      谁说不敢,谁都敢!
      喝醉的黎舒坐在马路牙子上,在陌生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大哭。
      把这麽些天一直压抑著的委屈、悲伤、还有愤懑都一GU脑的发泄了出来。
      他想不明白,苦苦努力了十几年的东西,顷刻间便被人y生生的剥夺,而他还什麽都做不了,只能没用透顶的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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