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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游戏侵权】[1/2页]

超级优化大师 卖火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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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优,小优,你究竟哪个时候醒过来啊?”李明日躺在床上对着电脑念道,现在已经是11月中旬了,再多十天就是圣诞节到来,圣诞节过后就是校内选拔赛的比赛。小优已经沉睡了至今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这让李明日有股冲动想要直接去偷取核电站的电源来用,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先不说核电站的保护深严,他可不是超人,最多他就是比别人跑得快跳得高而已,再说,要偷也只能去跑去别的国家偷电,这现实吗?
      “唉,无聊啊。”李明日叹气道,他现在很少玩游戏,毕竟如果自己玩了自己那个账号,无疑就是极度地破坏了游戏的平衡,因为自己领先其他人太多了。前次登陆上去被人发现,还被人投诉说作弊,无奈李明日只好公布一下自己游戏中第一大国兼第一玩家的身份,自此,李明日倒也很少登陆游戏玩了。
      李明日翻了游戏的网页论坛,忽然发现游戏论坛上的一则帖子:育碧游戏公司和晴天公司即将对《无敌国战》采取措施。
      点击进去帖子,里面的内容:“相信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游戏一开始的明日其实就叫做《英雄无敌》,玩过游戏的玩家都明白这游戏不仅是名字和单机版的一样,就连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情节也和单机版的极其相似,不过两者不同的其实就是单机版于网络版,而且这网络版可以说是踩在了巨人肩膀上的巨人,它的好玩性和游戏的精彩程度早已经超过了原著,但是即使如此,《无敌国战》仍然不可避免地要陷入侵权这一行为当中。
      两年前,我在网络上闲逛时,不经意看到了这篇上海育碧的新拐点,其中有这么一段:网络版《魔法门英雄无敌》即将面世?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育碧终于决定全面进入中国的网络游戏市场。经过半年多的市场调研,育碧上海已于今年年初成立了网络游戏事业部,专门负责面向国内市场的网络游戏项目的研发。
      相信喜欢《英雄无敌》的人知道,育碧将《魔法门英雄无敌》授权于福建的一家网络游戏公司,由后者担任该系列网络版的制作。
      福建的网络游戏公司?依稀记得,在福建最大的开发公司就是天晴数码了――该公司的年轻制作人很多,也量产了好几个网络游戏,但平心而论,如果真让天晴数码去开发《魔法门英雄无敌》的网络版,我想得到的可能会是失望,果然结果不出我所料。
      育碧公司授权天晴使用《英雄无敌》4个字。但是实际玩起来和并不怎么样。首先,这款网络版的英雄无敌并非使用和单机版同样的引擎。其次,我们可以知道魔兽争霸和魔兽世界,在画面风格上非常接近,因此魔兽世界获得了成功,但是这个英雄无敌onle和英雄无敌系列相比,画面太粗糙,即使连iii代都不如。最后战斗模式可以说是英雄无敌iii的简化版。英雄同样不能参加战斗,不仅游戏速度非常慢,连画面也让人眩晕。
      晴天的这款网络版英雄无敌只能说是榜上英雄无敌的大腿,跟《无敌国战》简直无法相比,从我玩网络游戏将近十年的历史,我可以说《无敌国战》这款游戏已经站在了所有游戏的顶端,即使是魔兽世界,也只能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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