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怪怪的眼光看着我们俩,可能是没见过这么奢侈的苦行僧吧。
没办法,我俩只好继续寻找开始营业的珠宝商店。人家不会给我们打九折吧?两枚银币可是穷苦家庭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了呢。可是一大早的,哪有珠宝行会在这个时候开门营业,大多是将近中午的时候才会开张,因为富人们总是喜欢睡懒觉的,不用像劳苦大众一样汲汲营生。怪就只怪我们出门太早了,没有考虑到这一节,才会在逛了好久以后才勉强找到一家规模不大的精灵店铺。这时候,也将近中午了。
“对不起,我们店收不起这么贵重的东西。请你们到别的地方看看吧。”我刚拿出珍珠,表明来意,白精灵店主就拒绝了我们的要求。
“那请您帮我们估个价吧!”我又将珍珠递了过去。先知道一下价值比较好,免得被别人骗了还高高兴兴的数钞票。
“好吧,让我看看。这颗珍珠直径居然达四十二毫米,而且外表光滑如镜毫无瑕疵,在阳光的照射下能发出七彩色光。哦,据你们说在黑暗中还能发出微光是吗?让我看看。啊,果然,就像矿物夜明珠一样能发出荧光来,还是银白色的荧光,宛如月光。这种珍珠夜明珠,我活了一百多年了,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完美的珍珠,价值无法估量,无法估量。不过如果你硬要卖的话,我就勉强为你估个价,大概你开一万枚金币,出手都不是问题。不过如果你将它拿到拍卖会上去竞拍的话,价格可能还要翻上几番。两位姑娘,这颗珍珠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这可是珍珠中的极品,没有四五十年的时间,可长不出这么大这么完美的珍珠啊。你们真的要卖掉这么难得的东西吗?”四五十年?我家的巨蚌在我的照顾下可是两年一颗,年年都有几十颗的收获啊。难道从来就没人想过用魔法来养珠吗?
“是的,我们现在缺钱用,才不得不拿出来出售。老板,你给我们介绍一个可以顺利卖掉它的地方吧,我们会好好酬谢你的。”看着老板爱不释手的反复观察,我明白了这个小球的价值,好东西自然不能随便卖,还不如给老板一点好处,让他带我们去找识货的人,这样我们的收获也大一些,不至于贱卖掉。
“啊。好,好,来,您的珍珠。请你们稍等一下,我收拾一下,然后带你们去找本城的珠宝协会会长,他也是个爱珠之人,我想他会很高兴能看到这么完美的一个小家伙的。啊,对了,我还得为它配一个好看些的小盒子,衬托一下它的身份。请稍等,稍等一会。”精灵店主依依不舍的将珍珠交还到我的手里,然后收拾了一下店铺,并拿了一个看起来比较精致的黄金盒子交给我装载珍珠,接着我们就关门往闹市的方向走去。
珠宝协会会长原来就是这个城市中最大的珠宝商店的店长,这个商店直到我们到来的时候还没有开门呢。店长是一个老精灵,纯白的长发和长胡子显示了他的年纪不在三百岁以下。听到刚才那个精灵店主的介绍,这个才刚起床的老家伙连睡帽都没有脱,穿着睡衣光着脚丫子就从楼上冲了下来。
“我的天啊,这么完美的一个小家伙。我这辈子就见过女王的头上戴过一个差不多一样的,就再也没有见过比它漂亮的小可爱啦。你们到底是谁,能脱下那件不合你们身份的脏斗篷,现出你们的真面目吗?我想看看到底是哪国的公主殿下驾到本店,为我带来如此惊喜。”仔细端详完我们的珍珠,老精灵兴奋得长耳朵快速跳动着,眼光在我和阿蔺莎之间来回扫视着,打量着我们俩。
为了不让他怀疑我的珍珠是偷来的赃物,我只得脱下斗篷,没想到老店长在看了我的尊容以后,连忙冲了上来,猫着腰绕着我这里瞧瞧那里看看,就好象看见稀世珍宝一般,口中还喃喃的念着:“我的天哪,太阳神保佑。太美了,实在是太美了!完美无比!”
本来我还以为他在夸奖我的容貌,但过了好一阵后才明白,原来是我身上的首饰把他吸引过来了。昨天给阿蔺莎看过的那些首饰,我一件不漏的戴在身上,因为它们是可以保持我身体健康的保健首饰,佩带惯了,除了洗澡的时候会脱下来以外,其余的时间它们都会呆在我的身上。
“萨玛兰那斯,你快点为这个尊敬的小客人准备一壶好茶,用最好的茶叶,放在我书柜第二层第一格的那罐。然后出去买最好的糕点回来,我要好好招待一下这两个远方来的贵客。亲爱的公主殿下,这边请,这边请,请容老布鲁好好款待你们。你们的到来真是让我感到篷壁生辉啊。”说完,老精灵兴奋的牵着我的手,往楼上走去。这个两米多高的老家伙,居然这么高兴,蹦蹦跳跳的像个老顽童,口里还哼着歌。
在他的苦苦哀求下,我才同意将昨天让阿蔺莎欣赏过的首饰全卸了下来,让这个老精灵以及刚才那位精灵店主用放大镜一件一件的仔细观赏,而我和阿蔺莎则悠闲的在一旁喝着香茶,一边慢慢享用一大堆蛋糕甜饼冰淇淋,作为我们的午餐,然后让伺候我们的店员下楼去把店里的首饰一件一件的拿上来,让我们看了个够。
两个店主看了大概有两个多钟头,才将我的全套首饰研究完毕,并对刻在上面的法阵啧啧称奇。毕竟那些法阵相当的复杂,是我对泰坦的锻造宝典仔细研究一番以后找出来的一整套对身体相当有益的法阵,而且发动它们还需要相当强度的光系能量,不是任何人都用得起的,佩带在别人身上只会造成浪费。这样的套饰全世界只有三套,我,母亲,奥比哥,一人一套,都是我精工特制的非卖品。算起来,那纯为装饰的珍珠发带还真的是最简陋的东西,难怪他们对本来令他们兴奋不已的夜明珠们都不屑于顾。
“艾蕾娜公主殿下,您这套首饰恐怕能换下我们这个牛人最大的城市。那些漂亮的珍珠恐怕是您身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了,经管它们这么完美无暇。我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能欣赏到这些集艺术与实用一体的首饰,不枉我在这个城市里的三十多年的等待。谢谢您。您说您现在缺钱是吗?这里是两万枚金币的票据,您可以到矮人银行去换取金币。希望您能在本城有个愉快的假日。”老精灵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将首饰还给了我,只拿走了我想要出售的那颗珍珠,然后递给我一张支票,并恭送我们俩公主出门。满店的顾客见到店主居然对两个苦行僧模样的人如此客气,都露出了惊疑的目光。
走出店门,我得意的扬了扬手中的支票,对阿蔺莎说到:“哈哈,有钱了。阿蔺莎,我们去银行吧。这么多钱,想想等会该怎么花吧。”
阿蔺莎却是又喜又忧:“我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担心。高兴的是我们可以不用为金钱烦恼了,担心的是以后我怎么还你。哎!”
“呵呵,不用还了,那种珍珠我不是还有三十多颗吗?送你一颗都行。好了,别想这么多了,去换套衣服吧。这么热的天,穿这样的斗篷真是闷死人了。你别帮我省钱,就挑贵的买。”我高兴的哈哈一笑,牵起她的手,就往银行的方向奔。说真的,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呢,有点暴发户的感觉,就像是原来世界里的买彩票中了五百万一样。
在银行里将支票找开,我们换了十九张一千金币面额信用代用券,然后用一个大背包装了一千枚沉甸甸的金币,逛街去也。
来到衣帽服饰店,我们俩各挑了几件合身的长裙,换下了穿了多日的寒酸紧身衣,并挑选了两顶带着面莎的小圆帽,还为比尔买了几件衣裳。有了钱当然不用我们俩人自己拿东西,在一个金币的诱惑下,人类店主还派出自己的女儿,把我们买来的东西装进一个小手推车里,作为我们的脚力和导游。
我们三人在这里转转,那里看看,还雇了一辆豪华马车,满城乱转,只要是高级的地方,我们都看了一遍。一天下来,我们花了整整五千枚金币。除了在最有名的饭店享用了最贵的一餐外,还包下整个剧院让路过的人免费看了一晚歌剧,为阿蔺莎和比尔各添一套首饰,并为阿蔺莎买了一把她看上的法杖,最后在全城最有名的矮人酒吧里请所有人喝酒。我俩也将他们会调的鸡尾酒尝了个遍,这才醉熏熏的找了个一个最豪华的旅馆,要了一间最好的房间住了进去。那个陪了我们一天的小姑娘,叫了几个人帮我俩将马车上的战利品放在房间的地上,就匆匆离开了。
玩了一天,有些累了,再加上喝了这么多酒,让我俩一挨床就沉沉睡去,完全忘记了昏睡的比尔还被反锁在那个简陋的旅馆房间里,也忘记了赚钱的目的――买船票。
可能明天一早醒来,会有很多人来看我这个连小费都给金币的超富有公主吧。
第十三章 暴发户艾蕾娜[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