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按照我的计划,我们将在上午七点左右的时间到达圣地的。这时候刚好也是宝宝早餐的时间。如果顺利的话,我还能在当地为她找一位愿意长时间照顾她的职业奶娘,解决她的至少一年的食物来源问题,这样的话,我寻找莜琳的活动就不会受到太大的阻碍。
但我还是小看她了,这个什么都不懂,就知道为我找麻烦的小鬼!
换尿布!才刚飞出了几百公里,这个小家伙就醒了,因为她的尿布令她不高兴。哎,如果是在海里就好了,尿了,还能顺水流而去,人鱼妈妈们一定不用考虑这样的麻烦。但现在可没办法,虽然宝宝喜欢水,但她对湿答答的尿布还是跟普通的小婴儿一样,烦透了。
没办法,我只好就在天上为她换一片新的,然后把旧的随手丢到地上去。希望不要砸坏了哪位半夜不睡觉跑出来看月亮的仁兄。
换好了尿布,她干脆就不睡了,吹着口水泡泡看着我,要我逗她开心。我的妈呀,我这辈子最怕的就是逗小孩子了,一个弄不好,拳打脚踢都还是轻的,最可怕的还是他们的大嗓门所造成的魔音攻击。
没办法,我只好以云为泥,在天上为她捏了一个儿童乐园,让她在那里面骑马马,坐车车,躺躺棉花床,弄得我都快筋疲力尽了,这个小祖宗才肯打了一个哈欠。
好不容易把她哄睡了,我都快累瘫了,毕竟我白天可是陪着那两个女人聊了一整个白天,一点都没休息呢。但我还是决定立即上路,能走一点是一点,否则,猴年马月才能到达圣地啊?
就这样,我迷迷糊糊的继续往前飞,速度自然不能太快了,直到天空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才飞出了两千多公里,距离我想去的地方还有一万多公里。
宝宝又醒了,饿醒的,在我怀中嗷嗷待哺,使我不得不再找了一个村庄,为她张罗吃食。我这时候真恨我为什么不是真的女人,至少胸前那两个东西能起点作用,省得我老要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寻找奶源。记得三年前我还一直愤恨为什么自己不是个男孩,整天挂着两团脂肪弄得腰酸背痛呢,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
不过,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在我辛苦找来的大婶亮出重型武器与这个小家伙大战三百回合的时候,我终于再次凭借编出来的悲剧故事骗到了一碗许久没有尝到过的鹿肉汤(催乳的),以及为宝宝弄了一点獐子皮缝了一双小皮袜,因为我正好在一个居住在深山的猎户家中。对于我的调理功夫,那对猎人夫妇真是赞不绝口,而我只不过是往汤里加了两片香叶,几滴鹿骨汤的精华而已。那跟大熊一样壮实的猎人大叔喝了两大碗,还咂着嘴抱怨大婶只舍得给他那么几片鹿肉,被大婶狠狠的掐了一把,这才灰溜溜的出去打猎了。
大婶已经是两个女儿的娘了,最小的女儿因为早产,吃得不多,这才让我家小爱丽儿有机可乘。不过她对宝宝好得不得了,一手一个抱着就不舍得放下了,刚好我也乐得轻松,美美的睡上了一觉,养足精神,为下午的飞行作准备。下午正好是宝宝安静时间最长的时候,我想我一定能够飞出个七八千公里,而不用担心宝宝的打扰了。
午饭是我做的,为大叔和他三岁的女儿烤了一条鹿腿,我和大婶则都喝我特地调理的药缮鹿肉汤,这对活血养颜很有好处。饭后,在大婶奶孩子的时候,我还为她的宝宝治疗了一下脾胃,让那个三个月大但个子还比我家宝宝小的女婴往后能够健康的成长,作为对她的报答。
看着自己的女儿面色比以前红润多了,哭声也响亮起来,夫妇俩自是对我感恩戴德,送了我一整张原本计划卖掉再酬请高级牧师前来救治的白虎皮。在他们的坚持下,我背上那张皮,抱着熟睡的爱丽儿,再次上了路。
飞过盆地,飞过沼泽,飞过沙漠,飞过高峰,傍晚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了人类宗教的中心――何里,也就是他们的圣地。
这个地方,其实可以说是一个城市。它是由一个巨大的神殿,十几个金碧辉煌的教堂,和周边十几个小镇组成的。据说,这个城市一共有三十多万人口,是人类联盟中最大的城市,其中三分之一是学生。
由于这里是人类的最高学府,自然文化气息浓厚,城中到处都是各种形状的巨型大理石建筑,有圆柱型,六边型,正方型,还有很多混合型的,据我观察,那里要么是图书馆,要么是教学楼,要么是竞技场,披着各种颜色上面还绣着院徽的披风的学生在那些建筑中进进出出,我甚至还能听到从学院里传出来的读书声。
那些学生都分散居住在各个小镇上,那里有教廷为他们提供的房屋,或者是经教廷允许自己建造的房屋。现在,正是吃晚饭的时间,学生们都匆匆的要么使用魔法飞回家,要么乘坐大型马车(类似公共汽车)返回,一时间车水马龙,从高空看去,好像蚂蚁搬家似的。
有这么多人居住,自然也就有了各种商店的存在,都是由学生的家人开办的各种小店,或者由学生或教师自己组织开办的各种小工坊。在逐渐昏暗下来的天色中,各店招牌上的魔法灯都亮了起来,将整个城市照得跟白天一样。
莜琳就是住在这些小镇其中一个房屋内,是十万学生大军中的一员。要在三十万人中寻找一个人,还真的像是大海捞针般的困难。
没办法,为了完成我的梦想,我必须在这个城市中安一个临时的家,一边照顾我的宝宝,一边在茫茫人海中搜寻她的身影。不知道我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再次遇到她,毕竟在一个这样大的城市里,两个不在同一个生活圈子里的人很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一面呢。
但要在一个城市中生存下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就是钱的问题。由于不敢穿着华丽的衣服引人注目,我披上了一件灰布斗篷,来到一家珠宝商店,想要拿几粒宝石换点钱。而我只不过拿出一颗米粒大小的钻石,就引来了宝石商人怀疑的眼光,直追问我那颗石头是哪里来的,如果不说的话就要把我当小偷处理,让警备队把我这个披着灰布斗篷的可疑女人抓起来,送到教会法庭上去。哎,为了不引人注目,我已经是挑选了一颗最小的宝石屑屑来出售了,没想到却引来了不必要的怀疑,差点让我成为这个地方的通缉犯。对老板施放了一个轻微的遗忘魔法,拿回了宝石,我叹了一口气,走出了珠宝商店。
幸好那个猎人大叔送给我的白虎皮还值那么点钱,在皮草铺里,我拿它换了两个金币。想当初,我挥金如土,两个金币不过是我打赏的小费,没想到这个时候,我却要依靠它们,在这个大城市里生活下去。早知道我就在米斯拉修特把珍珠发带拍卖掉了,弄他个几十万,在这里买一块地皮都行啊。
两个金币,如果交给别的城市的一个穷人家庭的话,可以让他们活好几个月,但在这个城市却行不通,立即就被我花光光了。一个给宝宝雇了一个奶娘,另一个则作为我在奶娘家食宿的费用,为期半个月。这还是要价最低的了,别的奶娘的价钱还要翻上一番呢。
哎,这大城市消费就是高,两个金币才能让我娘俩活半个月,如果是在别的地方,两个月都行了。记得在牛人城市坎米尔布朗的时候,在一个小旅馆开了三个房间,一天才用支付六枚银币,而在这里,同样破旧的地方,我一个人就得支付六银六十七铜来维持一天的生活,而且每天只有两餐。看着摆在我面前的那两片黑面包和一小碗一点油腥味都没有的炖土豆,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进了黑店了。我可是每餐都要吃肉的啊,蔬菜和面包只是辅食而已,吃这简直是为乞丐准备的食物,不到一个礼拜我恐怕就会瘦得皮包骨头了。
“大婶,没有肉吗?”我看着那些难以入口的晚餐,提出了抱怨,却被她一句冷冰冰的话给堵了回来:“一个金洋还想吃肉?要吃到外面吃去,我家没有多余的肉给你吃!”我的天,比后妈都还要刻薄,把我这个雇主当要饭的打发哪?
哎,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不敢有太多抱怨,一分钱一分货,谁叫我雇佣的是这个小镇价钱最便宜的奶娘呢?
“呃……大婶,你们这里有什么工作的机会吗?我想找一份工作,养活我和宝宝!什么工作都可以的!”三两口吞下那些就连盐味都没有的晚餐,我摘下斗篷的帽子,装成可怜兮兮的模样,央求面前这个总是板着脸的大婶。她的整张面皮仿佛是一幅手法粗劣的油画。真不知道吃了她的奶,爱丽儿会不会也成为一个整天板着面孔的木头婴儿?我宁可她多哭一些,也不想看到如此可爱的一个小娃娃拥有一张死人脸。
“你自己去找吧!那些要招工的店铺外面都会贴着告示的。我家可没有什么多余的工作机会,我丈夫也只不过是一个搬运工而已。”死人脸大婶就连说话都还是面无表情,只看见她嘴唇在微微颤动。“孩子给你,喂完了!你自己照顾她,晚上安静点,别让吵着我
第二十一章 圣地,外人难以生存的城市[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