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既旬瞥了眼工作室,虽然说装修的还算不错,但睡在这里的话,会不会有些凄凉?
“我没有陆总那么财大气粗,住那么大的一栋别墅,像我这种小角色,有地方住就不错。”沈初一自顾的收拾着办公室,她的办公室里有张气垫床,房子卖掉后,她一直都住在这里。
至于老宅的话,那里好像很久都没住过人了吧。
陆既旬揉着鼻尖,似笑非笑的盯着她说道:“到我那里住吧,嗯……当然不会免费,条件就是,你帮我照顾肉肉。”
“去你家住?”
开什么国际玩笑?
仅仅一次出入陆家,媒体就大张旗鼓的开始报道,这要是长期住在那里的话,她还能有好日子过?
她虽然不害怕麻烦,但不代表喜欢麻烦,“谢谢陆总的好意,我这里还不错。”
“哪里不错?”陆既旬瞥了眼工作室外面,周围甚至连一个规整的建筑物都没有,倒真适合拍戏,可姑娘家家自己住在这里的话,会不会有点不安全?
“我没那么娇生惯养。”
小时候的经历历历在目,沈初一的眼底划过抹浅淡的悲伤,陆既旬看在眼中。
自幼失去父母的她,一直被齐晟照顾,好在齐家人对她还不错,这么多年来,她也没受到什么委屈。
寄人篱下,生活总不能用滋润形容。
被拒绝的陆既旬脸上看不到半点尴尬,早就习惯沈初一的他,还不至于被沈初一的三言两语就能打消心里的念头,“别忘记我是你的债主,现在,我要求你,必须到我家住。”
说完,没等沈初一拒绝,他走到她的面前,拦腰抱起,沈初一娇小的身影就被他硬生生的扛到肩膀上,任凭沈初一如何挣扎,他就是不放手,硬生生的把她塞到车里后,一对黑眸盯着满脸怒火的沈初一,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嘘……闭嘴。”
本以为陆既旬准备带她回家,也就是他们曾经共度良宵的地方,但眼前的房子距离沈初一的工作室并不远,十分钟的车程左右。
如果不是在房间里看到肉肉,她还真的不敢相信,这里会是陆既旬的家。
她的工作室位于城南,相对于市区,这里房价低的可怕,当然,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不好,加上交通不便,盛世堂堂的总裁会住在这种地方?
虽说城南位置偏僻,但陆既旬的房子却是别具一格,全欧式风格的设计,上下三层楼的别墅,房间装饰,家具,全部透着奢华两个字。
尤其是地下室的酒窖,简直能用眼花缭乱来形容,里面的酒全部都不是凡品……
陆既旬拉着不情愿的沈初一刚走完别墅的全部房间,肉肉不知道从哪里扑过来,径直撞到沈初一的怀里,还不断的用头蹭着她的胸口,那表情还有几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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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玩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