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杀虫记
后来我又曾经问过沙尘暴,当初金花也曾经说过,这个食髓蜂蚊为什么会在人骨头里面的事情。原来这种蛊虫前面长的尖嘴是用来叮咬的,而后面的蜂尾,则是用来产卵的。虽然这种蛊虫最爱吸食人骨髓,但是它的尖嘴虽利,却还不足以破开坚硬的骨头,平时也只是靠吸食血肉为生。唯独幼虫,因为蜂蚊的尾巴极其尖利,可以插入骨头里,而且这食髓蜂蚊每次产卵,都要找尚未完全枯朽的骨头,把卵产在里面。故此幼虫只要破卵而出,则必定先享受一顿骨髓大餐,而骨髓的美味也会深深的留在它们的记忆中。只不过这一生若不是机缘巧合,那多半在骨头里吃完骨髓之后,就活活的饿死,又或者自相残杀而死了。
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追在米东他们身后的骷髅的姿势都是那么怪异了,原来是被骨头里的蜂蚊合力带动,至于为什么能抓住金花,而且骨关节也不脱落,是因为蜂蚊在吸食血肉骨髓的时候会分泌一种物质,强化了连接骨关节处的筋络,故此在上年年之后,整具骸骨还能保持一个完整的形状。生存在五个手指中的蜂蚊,在近距离感觉到金花以后,自然全部想扑倒金花腿上大快朵颐,也因为如此,骷髅的五个手指就像是人的手一样很自然的抓住了金花的小腿。
米东听到韩光明和沙尘暴的情况竟已经是如此的危机,那里还敢耽搁,只是却不知道去哪里找蜂蚊的老巢,又把目光落在了金花身上。
然而金花也只是在向老祭师学习巫蛊之术的时候听说过这么一种蛊虫,了解到它们的一些生活习性,这也是第一次真正接触到这种东西,并不能十分确定在那里能找到它们的老巢以及老巢里面地祛虫香。也只能说:“肯定不会是在咱们跑过来的方向。眼下也只能向前走,走一步说一步了。”
说话间,骨头堆已经没有了,四个人已经站在了实地上,地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感觉很硬,似乎是石头,又有点像金属。而前面的坑道也突然多了两个分叉。上面也被一层东西盖住,倒成了一个三岔的洞口,四个人不由得停了下来。
“怎么办?咱们走那个?”韩光明问道。
米东和沙尘暴大眼对小眼的看了半天,米东又把头转向了金花:“怎么办?现在母蛊指向那个方向?”
金花说:“现在显示刘大哥的方位应该在靠右边的那一条,可当务之急不是先找到刘大哥,而是要拿到祛虫香啊,所以我也不能确定是不是要走这一条。我倒是倾向于走左边这条路,在我看来。这条路上有蜂蚊老巢地几率更大一些。而从母蛊收到的信息上来看,刘大哥目前状况还不错,应该还有时间的。”
米东点了点头:“那还等什么,就先去左边找祛虫香了。”
沙尘暴抽了抽鼻子,说道:“等等。后面追着这么多东西,想想都烦人,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把他们一举干掉。”
“怎么办?”金花眨着一双大眼睛有点不相信。当初老祭师给她讲过。遇到了蜂蚊避之为妙,而后面跟着的这么多怎么可能一举消灭。
米东这时候也闻到了从正中间的那个洞口中隐约飘出的气味,当下也是神情大喜,和沙尘暴对望一眼,哈哈一笑:“这该怎么说呢?是说天助我也,还是说天无绝人之路呢?这下子真该和这些烦人的小虫子们说再见了。可惜的是哪头黑豹不在,不然把它也一起送上西天。”
本来给疼痛折磨得无精打采地韩光明也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精神也比之前振奋了许多。唯独金花仍是一头雾水。
米东笑着对她说:“金花你先别问那么多了。就瞧好吧您呐。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米东说话的时候,沙尘暴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像当初给刘文豹做绷带时那样把衣服也用猎刀割成了一个大长条,然后又问:“小米,还有二锅头没有?给我来点。”
米东晃荡了晃荡自己的那个小酒壶,里面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扔给了沙尘暴:“不多了,不过应该还是够用地。”
沙尘暴小心的把酒涂抹到被自己割成大布条的衣服上。末了还把手指一吮。说:“哎,可惜了了这些个好酒。还得便宜了这群虫子。好了,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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