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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1/2页]

末路桃花 方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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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夏有很多王爷,比如蜀王李世元,景王李执,但像秦王这样的异姓王却是独一个。而且,其他的王爷都在自己的封地中,非诏不得入京,可偏偏这秦王的府邸就在皇宫三十里处。
      就像一条被紧紧拴在身边的狗。
      落在大夏百姓眼中却是无上的荣宠,天子身侧,就算做一条狗,那也是好的。
      甚至街坊小巷那些顽童都知道唱着只羡秦王不羡仙,呜呼哀哉。
      秦王有三子。
      大女儿秦可卿,以才色名闻天下。十三岁之时于白玉堂前看得漫天飞絮,做临江仙一词,以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开头,又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结尾。以柔弱柳絮抒壮阔心胸,一时为文人称道,称为步云先生。十五岁及笄之日,终于在众人翘首以盼下露得真容,袅娜纤巧,风姿卓越,迷倒了多少英雄好汉官宦子弟,脂砚斋重修脂评本,将秦可卿写进脂评本第一页,列入长陵十二钗,称为白玉美人。
      二儿子秦羽,满周岁抓阄之时,对身边的一切物什都非打即摔,大哭大闹,秦王妃伸手抱他之时,却冷不丁被这一岁的娃娃拔出了腰间佩刀。龙吟雀鸣,刀气纵横,却没有伤及婴儿分毫。秦羽三岁踏入修行者之列,五岁炼气,八岁通脉,还未束发便已明心,如今二十有一,已然是威震一方的宗师境修士。如今已经被秦王扔到了边关历练,因为小弟的束发之礼,才返回家中。这几年的历练,也不知长了几分杀气,多了几分军中独有的铁血。
      最后一个便是秦王府里的混世小魔王宝贝金疙瘩,那个在秦王妃肚子里便跨越千里陪母救父的婴儿。
      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自打昨个儿行了束发礼后,这小魔王便要送去白羊书院学什么大艺大节了,秦王府里的花花草草鸡犬牛马无不欢喜雀跃浑身舒畅。
      桃花灿烂似火,偏又柔情得很,成千上百的桃花树连接起来,成一片花海,甚是壮观。
      桃花林中有一小池塘,本来应是锦鲤堆簇,却在某人的荼毒之下,只是剩下了几条透明到可见内脏的小鱼儿。s1
      随着一声尖叫,这些鱼儿仿佛听到了什么可怕的声音,刷地一下子消失了个干净。
      池塘有小路七拐八弯地通向一处院落,青砖黛瓦得不似气,倒像是江南气质。素净的色调在这桃林之中却很是融洽,自成风景。
      呜呜呜——,我不去不去就不去!
      一堆莺莺燕燕在一颗繁盛的桃花树下紧张兮兮地望着树上那个小身影,衣袖都要拧烂了。
      一个肌骨莹润波涛汹涌的红衣姑娘诱惑道:宝哥儿快下来,红钗让你吃嘴上胭脂如何?
      且看那树上趴着的娇小身形,因为多动而生了些汗,大有珍珠落玉盘之象。头上戴着精致的红玉鎏金冠,一片抹额束在额头,白皙的脖颈上戴着一个银项圈,上面挂着一把长命锁。身着大红蜀锦配上金丝线织就的褂子,脚上蹬着粉底青缎小朝靴,在不安分地摇晃着。一双灵动的眸子含笑含情,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定让不少姑娘含羞遮面,虽然七分稚嫩,但已是俊俏秀美,比之那脂砚斋脂评本上的美人儿都不逞多让。
      宝哥儿眼中露出欣喜的光芒,身子往后一退,却立马停住,嫩嫩的嗓音叫道:吃了还要去那劳什子学院,以后就吃不着了,不下去。
      树下的姑娘们见他略有松动,一个个开始献宝。那肌肤胜雪削肩细腰的是青萝,穿得比旁人更拘谨些,连那细腻的脖颈都遮了大半,也没有许多装饰,柔声细语说道:宝哥儿难道不想看青萝剑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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