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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青莲剑仙[2/2页]

时尚教典 金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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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过去住,他有很多理由,锻炼、弹琴等等,纪家确实不方便,林清芳虽然不舍得儿子,却也只能如此。
      范志成心里有数,不怕纪向红不答应,家里的条件太限制林清芳了,也是,范志成和纪向红聊天中,就不时提起,他夸张的说,以后他可能什么都可能缺,就不会缺钱,如果纪向红始终坚持着,是不是以后就永远不会花他的钱了?这叫纪向红慢慢去想吧,估计会有看开的那天。
      其实纪向红不想搬家,他还有另一层顾虑,身为警察,哪有不为家人安全着想的道理?住在这个系统内部小区里,相对要安全的多,但纪向红也有点多虑了,以他的职位,根本很少上一线,安全性要大得多,没必要如此谨慎。
      晚上纪向红又开车送了范志成一趟,把家里他的用品送到了小别墅,是的,范志成当天就住了过去,林清芳满眼的怨念。
      范志成躺在三楼的小床上,以他的心性都恨不得打几个滚,高喊两声,他终于自由了。
      晚上,将所有的灯熄灭,仰望天空上的星星,范志成说不出的惬意。
      生活一如既往,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没用林清芳帮忙,纪向红直接找到了,他们厅里下属的法制出版社,当时社长和编辑看过后,惊为天人,知道是纪向红儿子所写,那是好一番恭维,并告诉纪向红,一个月内出版发行。
      纪向红没有关注范志成写书所用的笔名,在他看来很一般,他却不知道,为了笔名,范志成费劲了心思。
      英文版的笔名,直接使用的他英文名字,但中文版的笔名,就不能乱起了,用他本名?太普通,也不能太后现代了,就像猫腻?这世界的人得疯狂吐槽他,辰东?说不出来有点怪怪的,这两个他上一世最喜欢的两个作者笔名不用,难道用莫言,这个不行,他虽然上一世百无禁忌,但对莫言还是有份尊重的,挠破脑袋,翻了好几天的《诗经》,他最后决定模仿李太白的名号,青莲居士改成了青莲剑仙。
      这个世界是没有李白的,只有诗仙刘慧,作品几乎与李白的等同,所以这个世界没有青莲居士的名号,但范志成为什么使用青莲剑仙呢,这不得不说,他受上一世王者荣耀的影响很大,在他的计划里,他以后会把王者荣耀和英雄联盟给柔和在一起,不为了赚钱,只为了那一点游戏情怀。
      看到范志成的笔名,所有人都不以为然,现在的社会上正流行仙侠热,叫什么剑仙的人一堆,范志成也看过,这部作品叫《蜀山》,两个不同的世界,但剑仙都出在蜀山,两个世界的文化仿似有着莫名的牵连。
      范志成看过,情节无外乎邪不胜正,其中的仙侠文化,可以看出在这个世界刚刚起步,还没有什么筑基、金丹、元婴,范志成现在没工夫,不然真的让他们看一看,什么叫仙侠。
      不管是出于恶作剧,还是显摆的心理,范志成以后会拿出1、2部作品,让这个世界的人见识见识,但目前还没有安排。
      学校里见到林素哲,林素哲高兴的告诉范志成,她过几天就会搬到南湖公园的小别墅居住,俩人相约一起晨练,一起上学,范志成由着她。
      当有一天,林素哲搬到了小别墅,俩人晨练在南湖公园见面时,范志成哑然失笑,他和林素哲真的很有些缘分,他回国第二天晨练,碰上的,穿着黑色布莱迪套装,大长腿的女孩,竟是林素哲。
      林素哲在结束晨练后,非要去范志成家里参观,由于时间宽裕,范志成将林素哲带到了家里。
      林素哲知道范志成一个人住在这里的,不然借她俩胆也不敢来。
      进了范志成家里,林素哲的眼睛就不够看了,什么都喜欢,在健身室,冲着沙袋‘通通的打了两拳,好似没过瘾的来到二楼,看到空空的书架,林素哲决定周末带范志成去买书,当上到三楼时,林素哲满眼冒星星,当听范志成讲诉,他晚上看着星星入睡时,眼里无尽的羡慕嫉妒恨。
      如个小疯子一样,林素哲在范志成家里好一顿玩耍,临走时,眸光闪烁,不知道她在打着什么主意。
      林素哲和一个保姆单独的住在这里,林素哲称呼保姆为刘姨,这个刘姨是个外地的乡下女人,40多岁,已经跟了林家近10年了,离过婚,不能生育,老家又没有什么亲人,所以,她与林家仿佛是一家人,对林素哲视如己出。
      注:我埋下了很多影视、歌曲的线索,还会继续铺垫,进入大学,是个巨大的转折点,主角的生活中会发生很大的变故,另外,主角的名字和林素哲,大家没有什么联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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