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未搬回了家住。殢殩獍晓
因为肖凡出院了。是雪妖和她父亲接出的医院。开着车来,像是接待一个总统。
她自是不方便露面的。
回到家。一切回到了以往。黑白颠倒的写作的日子,咖啡和铁观音,泡澡的时候是最惬意的时刻。
她本没有必要这么努力去拼命写字赚钱。她赚的钱早已经够养活自己了。可是,她只是偏执的爱着那些随着她在键盘上飞舞的手而不断跳跃涌现的文字。像是一个个小精灵。她喜爱上了它们的陪伴甾。
就像是毕加索离不开他的画笔,贝多芬离不开他的钢琴一样。她离不开那些有生命的文字。
回复读者的留言和来信也是一大乐事。这是和外界交流的机会。她爱那群读者们,他们会和她交流思想,聊聊身边发生的趣事。这样的机会,让她能够开拓眼界,并且,能够从中获得乐趣。
比如一个读者就会经常给宋未讲她的情感经历,在经历了爱情的伤痛之后爱上了流浪的生活,现在已经去过世界上一百六十多个国家,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匿名往自己的家里写一封明信片,她的家里,只有她前夫的一张灵位。她喜欢这样的方式来祭奠那些她久久不能释怀的爱情,尽管她现在已经在新西兰定居,结婚并且生了两个孩子,她还是依旧保持着这个习惯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偏执,并且依靠这个活下来。
和这些读者的聊天,能够让自己学到很多东西,不同的心灵就像不同的相机,用各自的角度对准世界的风景,聚焦属于自己的清晰和模糊,旁人或许看不懂,但是可以自得其乐。
今天宋未在清理电子邮件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特别的人。
他什么都没有说。只留了一句话。
“琥珀湾‘一点柔咖啡厅,本周日下午三点,等你。”
很简单的话语。甚至没有来得及交代自己的身份。
可是却极大勾起了宋未的兴趣。她喜欢玩这样捉迷藏的游戏,就像当初生日那天肖凡给自己开的那个玩笑一样,回忆起来,还满是乐趣。
而且,这个人选择在午后三点的咖啡厅。看来是对宋未很了解才是。
所以她决定去。
她穿了一条水蓝色的长裙,藤编凉鞋。
在这个滨海的城市,长裙是必备之物,尤其是到了夏天,放眼望去,都是身着长裙飘飘欲仙的女子,所以她的装扮很普通。她并没有为一个陌生人可以装扮的习惯。
她一进咖啡厅就目光就锁在了一个人身上。
那个人她曾经见过,身穿运动t恤和牛仔长裤,关键的是,他头戴着一顶棒球帽。
这就让她立刻响起了很久以前在向晴的婚礼上看见的那个男子。
后来在电视采访上也见过。
她自认为记性还算好。所以那就是他没错了,john,童氏集团前任的总设计师,在事业达到顶峰的时候突然离奇辞职销声匿迹的那个人。
她看得有些呆了。倒是john挥手向她打招呼,才让她回过神来,然后走到他对面坐下。
——那封电子邮件是你发的?
宋未坐下便问道。
——是啊……
john笑笑说道。宋未发现他和肖凡有个相似的地方,就是笑起来的时候很喜欢将嘴角歪向一边。大概这是所有自以为英俊的男人的通病。
——你把我拉入了黑名单,没办法联系你,只好发e-ail。
——拉黑?
什么时候的事,宋未却并不知道自己曾经拉黑过这么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甚至,她都不知道她有幸能够和这样的人物打过交道。不然,当初刘彪要挖john去做设计师的时候她怎么会一筹莫展。
——大作家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john喝了一口咖啡,笑着说道。
咖啡。
宋未突然想起来自己面前放着的咖啡,是john事先为自己点好的,而刚刚是自己最钟爱的卡布奇诺。
她的这一爱好很少有人知道。
——城市流浪者?
宋未猛然醒悟。
——果然聪明。
john说道。
原来,“城市流浪者”就是john。宋未不禁抹了一把冷汗,看来网络世界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转来转去一圈,眼前这张脸,原来是自己没有在脑海里画上等号的两个身份。
宋未猛喝了一口咖啡想要让自己平静一点,可是却被呛得直咳嗽,脸憋得通红。
 
28. 爱情轻声冒泡,看不透的心像一堵玻璃墙(一)3000+[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