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领工资,除了还账,所剩无几,但我还要过下去,安排好生活。孩子回来了,看到我就高声喊妈妈,要我回家。我怎么能回?我告诉他,妈妈不能原谅爸爸,也绝不回家。在孩子面前,我一肚子酸楚和痛苦的眼泪涌上眼眶,但又强忍着。林的朋友小王也来劝解,我告诉他,我活到死的那一刻,也不会原谅林!我不稀罕那个家,也不稀罕他的财产,我只希望得到自由,并且在自由中拼搏,待到理想实现时,我再找那个可耻的人算账!以雪我遭到的弥天耻辱。
晚上,林通过小王来约我谈判,在县人委的水池旁。林居然还责备我不该出来,不然不会有今天这场事。真是天大的笑话!我明确地告诉他:“我不会回去的,纵然你能原谅我,我也不能原谅你!就是装进棺材也不原谅!你还配做一个男子汉吗?耍尽了种种花招:你叫我为了孩子别跟伊清再来往,我答应了;你叫我把那些信件日记收回来,我办到了。而你却用这些作为把柄,百般的侮辱我,侮辱别人,在社会上广为传播我写的信件,日记和诗歌的内容;还多次当着我亲人的面毒打我,现在又要我回家。你算是一个男人吗?英雄吗?是你抓奸在床了吗?是我告诉你的?我告诉你我认识了这样一个人,我觉得同他在一起生活会很幸福。你受不了啦?你同我的哥哥一道来对付我。假如你真的希望自己的家庭好,希望我把心收回来同你一道好好地过日子,你不去传播,不去找张三李四到处说,社会上有谁知道?你把我的皮扫了,现在又要我回家和你一道过日子了,有这样的理吗?现在你不怕丢脸了吗?你不愿意离婚?但我们之间的情已尽,义已绝,你捏住的只是一张纸,你捏不住我的心!我申明:以后遇到情投意合的人,我同样要找他!”
林在我的反驳声中没有话说,只是说:“对不起,是我考虑得不周到,做得有点过分了。只要你回去,什么都好说。”
我说:“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反而是我对不起你。现在请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就是那些日记和信件,因为那是属于我的东西。”
他说现在不会还,离婚以后再还。但他又说:“就是到老死,也不会同意和你离婚的!”真是无耻之极!我瞧不起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人格?有的是卑鄙无耻的市侩手段!我对他说:“以前我没有说过过头的话,现在我要说,就是你跪着求我,就是你请八人大轿来抬我,我也不回去!绝不跨你家的门槛!”
孩子,家庭,事业,看来我只属于后者。
八四年一月十一日--阴天--
上午记了前两天写的日记,中午上班时,看见林的嫂子刘来到了门市,我心里非常反感,装着没有看见。随之她直接走到我的面前,说有一封信要交给我,是我姐夫写的。
我接过那揉得皱皱巴巴的纸一看,真是火从心起:“他们又去嚼了一些什么舌头?”姐夫在信中居然说伊清两口子已经和好了,伊清的老婆劝我站出来承担责任,因为是我先去找伊清的。姐夫说:“关键时刻人家知道为自己的丈夫寻找出路,找替死鬼,你要识别伊清的狼子野心,不然会被乖乖地骗去坐牢,当替罪羊!”
真是这样的吗?那么伊清究竟有多大的罪呢?我又犯了什么法?值得去承担责任,值得坐牢?公正在哪里?法律在哪里?假如仅仅是为了我们的相识,相恋,仅仅是通了那么几封信就该坐牢的话,我甘愿去!会有十年,二十年吗?我也甘愿,绝不失悔!但假如是个别人想要要挟对方,以我为诱饵,达到杀人不见血的目的,那么,我要控告!告这些卑鄙无耻的小人们!假如伊清真的在其它方面有问题,需要执法,让他坐牢。那么,我会以一个朋友的身份经常去看他,在精神上给他安慰,让他有生活下去的勇气,重新改造自己,我能做到的。
刘说:“我不晓得你们是怎么搞的,闹得这样僵。你还是······”
我打断她的话说:“你不要说了,我不听你的!”
刘又说:“你也做得太过于了。”
我发火了,责问她:“谁做得过于?林做尽了种种,我还过于?我难道没有自由,没有人身的权利?”
她装模作样地说:“自由?你的自由超出了原则。”
我勃然大怒:“超出原则?啥子原则?是林对我抓奸在床了吗?那么,叫他去告啊,你们不是说去告吗?现在我就等着法律的制裁。老实说,只有在法庭上去,才说得清楚!”
刘看见我发火了,她唯唯诺诺,摇摇摆摆的走了。这场戏的导演是谁,我清楚,当然是林了。造谣者,就是一群可耻之徒!那妄图置人于死地的人,同样可耻!天理何在啊?!
爱情纪实文学【风雨人生】第二集--守护心灵--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