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他没有人证,物证,旁证做事实的依据,就蛮横无理地去侮辱毒打对方!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了的今天,还允许这样的封建观点,封建意识任意嚣张?还允许他以“丈夫”的名誉对我百般的诋毁,中伤?那么妇女的地位又在什么地方?难道就因为我结了婚,在感情已完全破裂了的今天,都应该拴在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的封建道德观的朽柱上吗?
并不是我贪图金钱和享乐,更不是我好高骛远。作为一个女人的真实的,真诚的思想感情的流露,却得到了这样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下场!我追求理想的事业,追求人生的价值,为此,我努力学习,是属于非分的妄想吗?那么,人,应不应该追求?应不应该创造?假如我们的前人没有追求和创造,这世界还是原始的模样!所以,我不服。
从道理上来讲:我认为我有理。因为在原则和事实上我都是有理智的,并且诚实的对他说出来,我认识到是自己的不对;为了家庭,为了孩子,我做了退让,断绝与对方的来往。
从法律上来说:我认为我没有违法,犯法,我们没有通奸,姘居,重婚的罪状。说我的道德败坏,与一个年长的男人谈情说爱是贪图享乐,我不承认!换句话说,难道因为历史不公正的烙印曾经打印在那众多受害人的身上,到了今天,已经使法律能够公正对待的今天,我还要再无辜的遭受人们不公正的裁判,使之再次含冤受屈?我不承认这种强加给我的无理棍棒。
林xx耍尽各种卑鄙的手段,妄图迫使我就范,屈服。他的条件就是要我捏造事实来告倒伊清,他说:“只要你说了,做了,把伊清告倒了,送进去了,我们一天的乌云都散了。”
我不干,我不能昧着良心讲瞎话。因为我是随着新中国长大的青年妇女,我懂得党的政策和法律。
林xx在没有事实作依据的情况下,诬陷我与对方“多次通奸”,严重损害了我个人的名誉,在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的今天,我以一个受尽各种侮辱,要求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妇女的身份,申诉离婚,请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的裁决。致礼!
申诉人:李红松
1984年1月12日
上午上班,下午写了这份离婚申诉书。我的心平静如水,林一样也不值得我留恋,一样也不值得我彷徨,只有朝前走。因为在我的身上,留下了无数的耻辱,无数的创伤!留恋,只会使我懦弱,只会使我更脏!只能在那屈辱的环境中了此一生的忧伤!我要奋起,我要朝前闯!一个女人应该脱离这耻辱,既然背了名誉,就不要去求得市侩的丈夫来原谅!像一个人,做一个真正的人奋勇朝前闯!我不稀罕一切金钱的,物质的东西,我只需要自由,我只需要在自由中拼搏,努力地朝前探索,我的生命纵然短暂,但我也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我会成为强者的。绝不屈服!人世间也有温暖,也有同情,也有人同他们不是一样的认识,不是认为我就有好大的过错,好大的不可原谅。像潇三嬢,黄老师,还有九嬢,星贵和泰真她们就完全支持我的思想。但是,我不知道我这样写的离婚申诉书行不行,能不能通过?还是先把它交上去再。
一只小小的甲虫,急得头抵着地面在团团地转,原来它遇到了敌人,一个比它大两倍的蜘蛛。甲虫终于把身子倒过来了,它开始逃跑,蜘蛛盯着它,围着它追,不时地去碰它一下然后退下来,甲虫只好缩着脑袋,看到敌人远了,又跑;蜘蛛又追上去,又碰它一下,它们就这样僵持着。因为是在地面,蜘蛛无法结网,而甲虫又有甲壳;终于,甲虫抖翅了,仿佛在说:“你这个无赖,惹不了你,我还不能躲吗?!”它在原地转了一圈,呼地一下就飞啦。蜘蛛怔住了,也许也气极了,满以为到嘴的美食又跑掉了,自己却没有办法。
看着眼前的甲虫和蜘蛛,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甲虫,林就是那只蜘蛛,惹不起林,还躲不起他吗?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甲虫那样幸运,能不能躲得了林的无情的侮辱,毒打和追寻,要躲到什么时候?能不能离婚?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不知道自己还会遇到些什么?······
爱情纪实文学【风雨人生】第二集--守护心灵--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