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义务者。”因此,可以认为房东即是“使用单位”。
裁判长说,今天比赛的重点就是看两支对表队要支持哪种观点还是另有新观点。
狮城局很快就做出回答同意第二种意见并阐述了理由。
严洪则认为这三种监察意见书的发法都有一定的问题,他觉得应认定出租人傅某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他的理由分析如下:方法1的可操作性不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在这个案例中只有3个实际的使用单位,那如果是一栋居民楼的电梯呢,难道要给每户都发一张监察意见书?而且,由于使用者众多,即使你将该电梯封存,有人会擅自拆封条使用电梯,监察机构也很难进行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无法切实防止该设备不被使用。方法2在适用条款上有错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发布时间在200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后法优于前法”规则,所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对“使用单位”的定义并不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方法3同1,可操作性不强。由于案例涉及到出租方和承租方,这样的情况目前很普遍。笔者认为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七条[出租设备使用单位界定]:“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本案中,租赁合同未约定升降机谁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所以应认定出租人傅某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裁判长带头起立为石头城局和严洪鼓掌,其他评委也赞许的频频向石头城局点头,他们获得了决赛的冠军。在底下就座的,严洪老领导唐民、强卫、占军也一直为严洪打气着。
南希知道掌声的背后,严洪付出了多少的辛苦和代价,她真想冲上去好好拥抱和亲吻下严洪,给他一个安慰和敬意。
执法比武[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