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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踉跄,被人从身后扶住。
      对方的怀抱宽厚结实,胸膛随着声音微微震动。
      “确定是她?”
      “你也看到了。”
      “啊。”我抓住任樱手的时候正好王长贵也看见了。
      “是尸斑?”慕寒风转出来,小老头似的手里捧着个保温杯,他不该叫慕寒风,应该改名叫慕啦a梦,随时随地变出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吐槽归吐槽,别看这厮打不过王长贵,但他好歹是下任道门的首领,该有的见识一样不少,过眼一看,就认出那是尸斑。
      当然,之前分不清活尸齿痕绝不是他的错。
      现在社会太复杂,人心浮躁,活尸齿痕都能假冒~
      王长贵抱着我我看着他,三人面面相觑。
      “现在干嘛去?”
      天色渐晚,t大飘起饭香,肚子咕噜咕噜,我转身走进校长办公室。
      “校长,借张饭卡呗。”
      慕寒风愣愣半晌,拍拍王长贵的肩:“养个吃货辛苦了,兄弟。”
      王长贵拍开他的手,特嚣张的哼了一声:“你有媳妇吗?单身狗。”
      慕寒风觉得自己遭受到整个世界恶意的嘲讽,这年头的情侣都这么嚣张吗?
      “啧啧。”摇头叹气,世风日下,三步做两赶上那对狗男女:“你们等等我啊。”
      t大伙食好,校长饭卡非常好用,吃完饭,我们走在小道上,边喝茶边说话。
      长贵在小卖部买了两个便宜的保温杯,用校长的卡刷了一罐茶叶,人手一杯茶,咕噜喝下去,整个人暖烘烘的舒服极了。
      弦月初升,月光照在树枝,两旁小道的灯亮了起来。
      “读书好玩吗?”
      我没念过大学,幼时启蒙都是阿婆做的,父母早早离开槐贵镇,一直到阿婆去世他们都没回来过,更别提接我出去念书,供我读大学。他们就像没有我这个孩子,妹妹的出生占据他们全部心神和宠爱,阿婆也不许我和他们多接触,总是神神叨叨抱住幼小的我,咒骂背弃槐贵镇的人。
      阿云出生在槐贵镇。
      她书念得好,人长得漂亮,温柔有礼,我记得小时候我和外婆学鬼咒,每天早上早早的,她阿婆背着她从门前过,小小的阿云乖乖依偎在云阿婆背上,目睹阿婆趟过槐贵镇的百鬼海,行过尸山结界。
      行走刀尖,痛彻心扉。
      阿云阿婆深爱阿云,一心一意想让她走出槐贵镇,去大城市念书,去的远远的再也回来,她会儿孙满堂,夫婿恩爱白首到老,而不是想我和阿婆这样,一辈子窝在槐贵镇,就像是签订契约的奴隶,再多的努力也是白费。
      阿婆深爱我,一如阿云阿婆深爱阿云。
      两者的爱背道而驰。
      远走高飞和勇敢面对,彻底忘记与无畏征服。
      生,或死。
      温暖的掌心驱散寒冷,我的手冷的厉害,掌心沁出汗珠,他丝毫不嫌弃,亲吻我的掌心,温热的唇毛毛躁躁的,干燥的嘴唇有点起皮,痒痒的。
      “念书是为了改变命运,为了过得更好,我会把你宠成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你是我的公主,是我的女王,你就是我的一切。”
      甜言蜜语,炙热如火。
      我第一次感受到脸颊发烫,心里发烫,微甜的滋味。
      野蜂蜜一样的甜味。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任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