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杜晓七不满地咕哝道:“不就是一株天元草吗?有必要那么激动吗?一个个如狼似虎的,眼睛还放光呢!”坐在马车内,杜晓七形象全无,盘腿坐在最里侧,腿上坐着被她充当娃娃一样抱着的莫凌霄。
下巴抵在莫凌霄的发旋上,双手环抱着他,杜晓七轻叹道:“哎,早知道送其他东西给那孩子了。别说,黄老板的儿子长得真不像黄老板,好可爱,尤其是看到咱们小白的时候,脸可红了,真容易害羞。”
莫凌霄:“……”
秦楚熙瞧了眼还在灵魂出窍的夙卿,头痛不已。“杜老板。”
“干嘛?”对秦楚熙,杜晓七向来不给什么好脸色,主要原因还在于秦楚熙和他师父莫凌霄对原身杜晓七做的事太他妈过分了!好吧,杜晓七对他们也挺过分,尤其是对莫凌霄,把他捆在绝灵柱上,天天精神攻击对方,的确挺过分的。可就算这样,杜晓七也从未对莫凌霄实施过身体上的酷刑。
《修仙女王》最后几幕中,秦楚熙为了林殇雨将腐殇水洒在杜晓七身上,致使她全身皮肤腐蚀烂光这件事给许多读者都带来了非一般的阴影。谁能想到秦楚熙是这样冷酷的boy呢?那一段内容,作者描述得还非常详细真实,估计很多读者都跟杜晓七一样感同身受。
杜晓七明白自己已经不会走原身杜晓七那条路,也明白现在的秦楚熙什么事都没干过,可她就是无法忘怀。那个明艳的少女有错,其他人就没有错吗?这世上本就没有谁都是好人的。
秦楚熙习惯了杜晓七对他的态度,虽然不是很明白对方为什么一直看他不爽,还格外嫌弃他,可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问清楚她到底知不知道天元草的珍贵之处。“杜老板,你从何得来那一株天元草的?”单品相来说,杜晓七送出去的那一株天元草可谓是难得一见,就算是他们蜀宗也不一定找得出一株来。
杜晓七道:“自己种的。”
秦楚熙:“……”欸?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莫凌霄有些惊诧,天元草极其难养,何况是养成杜晓七那样的品相。
杜晓七不以为意道:“有什么好稀奇的?咱们酒舍供应的灵酒,其原料之一便是天元草,不然你以为什么酒能供给如此纯净的灵力?还能增修为?”
秦楚熙震惊了:“你们酒舍供应的酒全是用天元草酿的?怎,怎么可能?”
杜晓七翻了白眼,说道:“怎么不可能?不过,我知道你的顾虑。天元草对修士来说的确是增长修为的珍品,可对凡人而言,此草灵气过于充足,吃老怕是消化不良。咱们酒舍的酒都是用特殊法子酿制而成,就算里面有天元草,也不会损及凡人丝毫的。怎么说,我也是开门做生意的。”
这一次换秦楚熙灵魂出窍了。“……”
一直处于灵魂出窍状态的夙卿回神了,她一回神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莫凌霄从杜晓七怀里抢过,并将对方塞到秦楚熙怀里。接着,她一把揪住杜晓七的衣襟,表情狰狞道:“你什么时候跑出牧场把荣荞当做儿子一样宝贝的天元草之王给摘了?你知不知道荣荞会砍人的!”
杜晓七抬起手,用食指抠了抠鼻子,道:“没啊,我没摘荞荞那株,我就在园子里随手摘了一株看着长得最好的就走了。”讲道理,她可没胆摘荣荞养的那株,那株天元草之王品相之好,估计世间再找不出第二株了。杜晓七是见过那一株的,荣荞简直把它当儿子,每天悉心呵护着,照这样下去,那株草不出个三百年,估计也能开灵智了。“卿卿,你觉得我敢摘荞荞养得那株吗?就算我是当家老板,我也不敢摘啊,荞荞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株简直是他的命根子,碰一下他都肉疼,更别说摘了,绝对要他老命。”
听杜晓七是在园子里摘的一株,夙卿就放心了,松开她的衣襟,眉头紧蹙道:“你特么出手太大方了,咱们去赴宴不是为了惹麻烦的。天元草在修真界何其珍稀,一个孩子不过是入了仙门,你就送了那么一株,你知不知道会引来怎样的风波?”
杜晓七笑道:“我正仇没办法接近柳家人和林家人呢,今晚这一出倒是让我有了接近他们两家人的机会。不过,我觉得林家人不大会来寻我,没发现吗?那林瑞从头到尾都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根本对天元草,对黄老板的儿子入仙门这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倒是那柳夫人,恐怕她会按捺不住。还有啊,世间一切事物的重要性都取决于物以稀为贵,可天元草在咱们酒舍算是物以稀为贵吗?”
夙卿被她那么一说,忽然发现天元草在他们酒舍好像跟烂大街没啥两样,一点都不物以稀为贵,还不如那位紫霞姑娘夫君林悠在摊位上买的那两串相思豆手串珍贵呢。
“你是故意的?”夙卿似乎明白了什么,嘴角微抽道:“为了引起注意,你故意送黄老板的儿子一株天元草?”
杜晓七嘻嘻一笑,凑过去,把头靠在夙卿的肩头,道:“知我者莫若我最亲爱的卿卿了~~”天元草不过是一个引,她杜晓七要的就是引起柳家人和林家人的注意。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柳家人,
36.第三十六回[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