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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情,会不会现在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两个人是陌生人。
      她的身边也许会有另外一个人。
      那一个男人的西装在那一刻,他想要扔掉的冲动。
      可是牧倾看自己的目光没了以往的温柔。
      如果她恨自己还好一点,毕竟爱的越深恨得越深,可是她能够谈笑风生跟自己说,“颜煜,好久不见。”
      而他却不能。
      来来往往的人,他却有一点体会到当初的牧倾的心了,那时,应该是疼痛,撕心裂肺的吧。
      看了许久,他才缓缓离开。
      路灯发出暗黄色的光线,秋风萧瑟,落叶轻轻地飘荡在空中,四处飘荡,没有一点的停留的空隙时间。
      牧倾爬上楼梯,腹部又抽搐了一下,她扶着楼梯处的把手,等留了几秒。
      颜煜,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人是过去的她的最烂最不堪的记忆中的一个见证者。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突然出现,牧倾都要忘了。可是昨天就遇见他的一眼,她就在梦中遇到了曾经的牧倾。
      那时,牧倾还不叫牧倾,而是牧倾城。
      那时的牧倾城不像现在的牧倾骨感美,而是一个百来十斤的胖子,唯一有优点的就是让常人羡慕的皮肤白皙拥有的娃娃脸,还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那时她还是有很多朋友的,而不是现在朋友少之又少。
      牧倾城是她现在的禁词,而胖是她曾经的耻辱和不堪。
      如果不是时钦城的无意之心,和偶然出现的颜煜,说不定她今天的心情一定是特别好中的特别好。
      但是,偏偏是听到了说的话,而且见到了陌生的老朋友。
      哪怕,她都不想去承认。

第二十四章老朋友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