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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一衫血[1/2页]

穿越之后我被巫女捡回家 殇逝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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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诀轻动,山河破灭,只手擎天,是修者的姿态。
      万众一愿,独负苍生,天心我心,是道者的长歌。c66c
      吾身独往,吟啸徐行,一剑拂身,是侠者的孤傲。
      大道独孤,一众莫匹,枪行血野,是战者的冀求。
      白晨自得苍生诀,死后余生,视野境界,自高于前。复白家宏愿,本为百年经营,数代传承之事,这是责任,也是本心。但本心非初心,一个自己有能力达到的事情,又有谁愿意将重任托付后人?
      卑鄙,寡德,经营,谋划,都可以给他打上标签,但绝非他的全部。为大事者不拘小节,世家出生,蝇营狗苟自为天赋。没有矫情地叹气惟愿来生不在君王家,他行事绝非后悔之人。
      得苍生诀而骄狂,这不是目中无人,只是自信,也是发泄。就如翻身农奴匍匐在地主女儿身上听着那痛苦的声音时候双目赤红的兴奋,这是人性,无所谓丑不丑恶。
      十岁修行,二十七岁金丹中期。天资已是非常人可比,但轩雷是一个二流门派,也只是一个二流门派。甚至因为雷长风自己经营不善,若非他本人是合体修士,怕是连二流门派都算不上。北岭方圆百里的资源,不多,赋税于王之后,留下的更少。虽然足以满足轩雷的需求,也足以让紫寰那个废柴结二次元婴,但在长老首席精英三重层层下来,留给他的,真的不能对修为要求更多。
      长叹独歌,暗自谋划,逢迎躬身,御下有术。消了心泯了志之后,留在肩上的只有责任。大哥抛去安逸生活常年戍角,二哥步步为营,四弟长袖善舞,甚至没有多余的心思钻研自己费劲心机从门内弄出的一些高级法门,这些不是为了其他,都只是为了白家长年不息,繁衍壮大。每年唯过年一次的团聚,大哥几年不见失了右臂,许久一次的请假机会方能风尘仆仆御剑不眠不休归至,二哥鬓角青霜,比自己只长五岁的他竟已微现眼纹,这些他都看在眼里。
      白家三公子,年轻有为,潇洒倜傥。嗬!好大的风光!这些是北岭的公论,也是大哥四弟叙旧的笑谈,甚至连北岭本地的一些真正望族,都有下嫁结姻的意愿。独行于道,他哪儿有这些闲情?亲挚疲态,他何德何能独居风光?然而四弟二哥的无怨,大哥的无悔,家中的状况,他已如首席弟子紫寰般,早早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望族千金,很合父母的心意,贤惠有礼,放在哪儿都说不出闲话。
      可曾忆,少时壮歌,兄弟攀山,欲与天公试比高的豪情?
      可曾忆,黯然销魂,侧身花园,久别稍疏月独酌的长叹?
      你是莫弹歌,恣意红尘,怒行血北,一骑绝尘,流芳百世,好大的气派。
      但我不是,我没有破连山那样高大的底蕴后台,我也不是秦觉武,不是北漠夏第三世子。
      我只有我自己。
      “领教破连山风采!”
      气势高涨,至最完美无瑕那一个点。
      他没有用什么威力卓绝,惊世骇人的法诀。
      一缕古朴的意,自其手心稍散。
      摊开。
      “冒犯师叔祖遗风。”
      苏莫染神色淡然,丝毫没有口中所言的“冒犯”的敬意。
      苍生大道,天下苍生,实为天下人族,凌万物之上,唯我人族独尊。
      这是八百年前就逝去的,一千多年前便成名的无琊毕生宏愿。
      那是九州结界不稳的年代,那是万族劫掠侵犯的年代,同样那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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