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五德闻言,甚是好奇,遂义愤填膺地问道:“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竟然还有此等事情?老弟但说是何人所为,我洪门定会替老弟你做主,替你讨回损失。”
丁杰一阵感动,对自己道:看,这就是仁义,不像你拿着个假货,还敢招摇撞市,坑蒙拐骗。
可旋即,又反应过来,暗道:不对呀,这人不管他长成啥样,哪怕就是一歪瓜裂枣,他也是有血性的。这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化敌为友,这肯定是在忽悠我呢!不过这也没关系,兵法不是有云,想要调动敌人,就要诱之以利。想要避开敌人,就要示之以害。想那两个白眼狼随身带着那么大一笔现金,还怕诱惑不了他们。
这时,丁杰自肚内寻思道:反正他也势力有限,不管是告官还是咋地,势必都再投些本钱进去,结果却是可能不理想。要不就是被白人鬣狗给私吞了,要不就是拖得天长日久,被那两个白眼狼给耗光了。最后不仅钱追不回来,还要再折了他好大一笔本钱,这生意做的实在是不划算。至于说拿两个白眼狼的性命泄愤,他丁杰是不屑为之的,倒也不是他品性有多高,怕脏了自己的手,而是他实在心疼自己的小钱钱,不想一亏再亏。更何况,他目下有了更好的选择,既卖了人情,又能够借刀杀人,不仅不脏了自己手,还能被人赞一声:高义!说不得能化亏损为长远之利,连本带利给捞回来。
是以对于黄五德的客套话,丁杰也不以为意。这个世道,真真假假,又有谁人能够分辨。今日之真,即为明日之假。要怪只能怪这世道发展得太快,一切都在翻新,就是规矩也不能例外。今日为新,明日为旧,想要一层不变地死守着老一套,也只能渐渐变得落伍,被这个不断进步的时代所淘汰。
于是,丁杰一抱拳,对黄五德笑道:“还是老哥您仗义,小弟这里先行谢过了。”
说到这儿,丁杰又话锋一转,道:“不过,老哥您这么仗义,小弟我也不能小气了。小弟我也只是心中不平,想那二人,吃我的,用我的,临了不知感恩,竟然还敢拿我的。只要老哥您能拿住他们,帮我狠揍一顿,出口气就行了。至于那被卷走的十万美元(相当于三千两黄金,按照金银1:10,则为三万两白银),就当兄弟我请洪门诸位兄弟喝茶了。”
黄五德一听,心下有些欢喜,这利益动人心哪!这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就是行侠仗义,也要兜里有钱才能跑得远不是?
他暗道:嘿,还有这么好的事情。那姓孟的和姓夏的,他们这些人见多了。这事发估计也是不久,他们还能跑到天边去不成,估摸着还可能没离开旧金山。就是二人乖觉,怎么也不可能跑出花旗国去。再加上这花旗国的华人少,至多也就十万左右,又都聚在各个城市的唐人街中。想必以他洪门的力量,和遍及整个美洲的网络,就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查,也不需要花费多少力量,就能把这十万美金弄到手。至于说他二人脱离华人圈子,黄五德更是想都不会想,他们又没和丁杰这假洋鬼子般入了花旗国国籍,以白人对黄种人的仇视,不被当街打死就是好事,还想混入人家队伍中去,那真是想得美。如今他只要
第12章 招揽人才(5)[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