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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不合适,就该判无罪”[1/2页]

西岸拾贝 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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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华有话:作者在“陪审团逸事凶手”之中文尾增加注释。为了方便已经读过本章的朋友们,特将注释上传如下。
      c66c
      “手套不合适,就该判无罪”
      注释:这句话是1995年辛普森杀前妻案审判当中,辩方律师ro
      e
      tshai
      o在提出证据,证明美国加州洛杉矶警方由于工作失职而使得dna测试所用血液污染,依此推翻控方主要证据之后,又利用控方提供的作案血手套继续攻击控方证据。
      戏剧性的表演由ro
      e
      tsha

“手套不合适,就该判无罪”[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