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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喜欢脱衣舞的督察[2/2页]

世不我与 水泊之夜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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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之物。面对着衣衫褴褛的社会底层,他毫无良知,更没有一丝怜悯之心!无耻啊!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社会现象。在一个家族或者一个家庭里,如果大多数人都受过良好教育,那么这个家庭里很难出现什么文盲和盲流之类的成员,这是一个家族风气的慢慢养成现象。你很难想象,一个父母都是教授或高智的家庭,会出现一个杀人犯孩子?在这样书香气氛围里长大的孩子,整天耳闻目睹全是书籍和知识,对社会规则有着很深的畏惧感和很强的自律性。我们都说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管别人往往都是很简单的,但控制和管理自己却是一个真正强者才能做到的事情。一个能管得住自己的人,才有资格和能力去管别人!但凡事总有例外,这里我说的只是个概率问题。所以考克莱肆意践踏法律,做为家族长辈的布鲁姆给予包庇纵容之时,我们只能说这个家族的传统风气出现了偏差,出现了对于道德和人性的偏差。所以,一个家庭里,必须要有正气!至少要有充满正气的家族成员来正确引导身边的人!考克莱和布鲁姆的事实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有时候,并不是一颗老鼠屎,才能坏了一锅汤。而是这锅汤里说不定就是老鼠屎做的!
      对于自己这个侄子,布鲁姆觉得还是有利用价值的。自己身为警察,身份太敏感,自己并不能事必躬亲,有些事情还真得让别人去做,这个人还得可靠,至少不会出卖自己,这几样条件算下来,也就非考克莱莫属了。今天接到侄子的电话,布鲁姆虽然盛怒之下骂了他,但毕竟是亲人,不能见死不救,另外,考克莱知道关于自己太多的内幕,真要让警方抓获了,保不齐就先把自己贪赃枉法的事情暴露出来了。于公于私,都不能让这个蠢货侄子坐牢。思索了片刻,布鲁姆打电话给一个亲信,给考克莱找到了一处位于闹市的避难所。让人惊奇的是,布鲁姆同志想必也听过大隐隐于市这句话,竟然反其道而行之,让考克莱住到了最为繁华的北区。布鲁姆无疑是正确的,在郊区人流少,每天就那些熟脸,冷不丁来个陌生人,一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而闹市则不同,每天的人流量就不说了,光成群结队的游客就足以让人头昏脑胀,往里面住个千八百人,就跟在水坑里扔个石头子,连个响儿都没有。
      安排好了这一切,布鲁姆闭上了眼睛,脑筋在飞快的旋转。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在做完每件事情后,他都会重新过遍脑子,考虑事情有没有什么纰漏,这也是他这么多年来,始终屹立不倒的原因之一——办事严谨,滴水不漏。片刻,他走出了脱衣舞厅,开着车飞快的回到了警局。
      他似乎考虑的十分周全。只是似乎!他什么都想到了,但他却忽略了一个疏漏,一个致命的疏漏——黑帮之间也是有着相当密切的往来的,哪怕是敌人是对手。
      现实通常就是这样,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朋友,而是竞争对手,甚至是敌人。这一次,七星帮和布鲁姆委托给侄子找避难所的哥伦比亚黑帮组织——就同时扮演了合伙人的角色。
      穆托拉小子——南美之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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