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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呼,你们还真大胆。红熊的东西也敢搞。”红发少年见没人追来,他深深吐一口气。
     跑了这么久有些累了。
     红熊,就是烧肉铺老板的外号,以前是一个冒险者,后来膝盖受伤,退役下来,开了一间熟食铺。在所有的贩卖食物的商铺里算是最不好惹的一个。
     见两人没说话。红发少年摸了摸鼻子,很是自来熟的说道:“怎么之前没见过你们?”
     艾克看了一下这位少年,深红色的头发像火焰一样,如果脸上没有这么多雀斑的话,这会是一个俊俏少年。
     他穿着简朴,穿着短裤,身上衣服有几个补丁,身形有些消瘦,手臂上,小腿上有几道令人触目惊心的伤疤,但总体来说,气色比之前遇到的叫“洛”的家伙好很多。
     面对这位同龄人的提问,艾克犹豫了一下,他没有把真实身份暴露出去。
     隐瞒了身份,和他讲解了从王都跟着商队来到这里的故事。
     “王城来的?”
     少年满脸艳羡。他早就通过吟游诗人的宣扬,对繁华热闹的王城心生向往,大名鼎鼎的白银骑士更是他所崇拜的对象,从小立志要成为骑士团当中的一员。
     难怪两个人的衣裳整整齐齐,连个破洞都没有。原来是王城来的。
     难怪丽莎的手白嫩细腻,手感这么好,原来是王城来的,一看就是从小没吃过苦的。那手臂没有任何伤疤,甚至连一道划痕都看不到。
     得知二人举目无亲。红发少年顿时感觉同病相怜。尤其是他看着丽莎的眼神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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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惊叹对方有一头靓丽的银白色秀发。其次是不明白为什么老是拿着一把扫帚。
     但他也没深究,说道:
     “要不,你们俩加入晓之团?我和你说,这一片区域,就我们晓之团最熟悉了。”
     晓之团。其实只是一群无家可归的小屁孩联合在一起,互相帮助的集体,成员都是未成年人。
     尽管晓之团的小鬼们对外自称晓之团是大名鼎鼎的盗贼团,可实际上只是一群可怜小家伙的小打小闹罢了。
     当然,晓之团也干过许多些偷鸡摸狗的行当,比如趁一醉鬼喝的烂醉把他身上的钱袋顺走,某户人家突然少了一只鸡之类的。
     艾克没有答应加入晓之团。
     他的骑士精神不允许他这么做。而丽莎则啃着手里的鸡腿,刚才的话她一句都没听。
     “我叫艾克,她是丽莎,你呢?”艾克问到。
     面对红发少年的好意邀请,艾克虽然拒绝了,但是艾克对前者还是有好感的。多一个朋友总归是好的。
     所以把名字告诉了他。
     “呃,我没有名字。伙计们都喊我红鼠。”
     红发少年摸了摸头发,有些尴尬。没有名字也就算了,关键是外号也不好听,让他有些掉面子。
     遇到了两个来自王城的新朋友,让红鼠很兴奋,说了很多关于晓之团的伟大事迹。
     只要镇上的本地人都知道那是假的,编出来的。
     不过两人初来乍到,倒是被忽悠住了。艾克相信了对方的话,他频频点头,看来晓之团经常惩恶扬善,倒也不算太坏,只是做法有些欠妥当。
     “对了,你知道哪里有住的地方吗?”
     艾克摸了摸身上的污垢。他早就受够了黏糊糊的,散发臭味的这些汗和分泌物的混合体。急切的想要把它们清理掉。
     “洗澡,洗澡。”丽莎摇晃着脑袋,银色头发在她的晃动下反射光芒,犹如宝石折射的光线一般。
     连带着手里的扫帚晃动起来,活脱脱像个小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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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