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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丹尼斯-罗德曼[2/2页]

白衣主教 月影逍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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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转学到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后,在那里他度过三个赛季(19831986),场均25.7分及15.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3.7%;三次入选全美最佳阵容,篮板球数据连续两个赛季(198485,198586)高居NAIA榜首。并在大三那年率队夺得NAIA总冠军,自己也连续三年荣获NBIA全美明星球员,两次得到篮板王头衔。
     由于三个赛季场均得分超过25分,罗德曼获邀参加朴茨茅斯选前训练营,这是为即将参加NBA选秀的球员举办的训练营。在那里罗德曼赢得最有价值球员荣誉,并引起底特律活塞队的注意。
     活塞时期
     活塞时期的罗德曼
     底特律活塞经过对罗德曼充分的观察在1986年NBA选秀大会上第二轮第27顺位选中了他,身穿10号球衣。
     198687赛季,是罗德曼的第一个赛季,在NBA只是替补角色,平均上场只有15分钟左右。
     活塞在198788赛季的季后赛中被难以战胜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所淘汰,尽管如此罗德曼在比赛中对凯尔特人头号球星拉里·伯德的防守还是有着不错的表现。
     198889赛季,罗德曼似乎展现出其明星潜质,防守比以往更出色,救球时多次冲出球场广告牌。此年罗德曼取代达特利成为了首发小前锋,主要防守对方的主力得分手。
     198990赛季,罗德曼赛季所抓得篮板在兰比尔之后列全队第二,罗德曼帮助活塞队连续第二年淘汰了年轻的芝加哥公牛并最终夺得了活塞队史第二座总冠军并卫冕成功.
     在这个世界里,因为张元的到来在9091赛季开始之初因个人原因与球队闹翻,然后提前给芝加哥公牛队捡到了天大的便宜,也却是如此,当前联盟除了迈克尔乔丹再也无人降服丹尼斯罗德曼了。
     如此一位桀骜不驯的“花大虫”也就只适合芝加哥公牛了,乔丹与丹尼斯罗德曼的组合正可谓相得益彰。
     看完了丹尼斯罗德曼的资料后,张元又再一次的查看起了霍勒斯·格兰特的资料:
     霍勒斯·格兰特被人称为“眼镜蛇”,他不仅是公牛第一个三连冠时期的主要成员,也是第三号得分手,并与乔丹、皮蓬构建起了史上最为强大的三巨头之一——当然,格兰特还是远远比不上三巨头的其他两人,但他的作用在三角进攻中也是无可替代的。
     乔丹第一次退役后,格兰特成为了公牛队的二当家,后来合同结束成为自由球员,又到了魔术,与奥尼尔搭档打入总决赛。9900赛季他到了超音速,一年后到了湖人——在这里他又赶上了三连冠的开头,与奥尼尔和科比一起拿了一个冠军,随后安安心心带着四个戒指退役了。
     霍勒斯格兰特可谓是功成名就。他先后六次打入总决赛,拿了四个冠军,四次入选NBA防守阵容第二队,并在1994年入选了全明星。在魔术打入总决赛的那一年,他的招牌性的运动眼镜的复制品摆放到了奥兰多市的城市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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