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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男人征服女人的捷径[1/2页]

新婚前夜,我绿了皇帝后杀疯了 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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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榆,过去是我年少轻狂,再加上你我当初的婚事是父母之命,让我觉得不受尊重,一时激愤才对你说了那么多过分的话。”
     洛信成软了姿态,眉眼深情,“如今看你陷入困境,我也很心疼,只想弥补一二。”
     他打开食盒,亲自摆好糕点,“你只管吃东西,我来代笔抄写,绝不会让人看出异样。”
     “不必了。”叶零榆确实饿了,但不想吃他送来的东西。
     黄鼠狼给鸡拜年,他不安好心!
     她正要收起抄写册,在洛信成看来却是急于遮丑,心里更不屑,面上更温柔:“阿榆,你的字原也是我教过的,不管写成什么样,我都不会笑话你。在我面前,你不必遮掩……”
     他铺开一张新的宣纸,执笔落字,信誓旦旦道:“若你不愿找人代笔,那我借此良机,再教你练练字如何?”
     叶零榆的字写得很难看,是她的痛点。无才无能,也是她自卑之处。
     而他的字承自当朝书法大家,又颇具三分书圣王羲之的风采,向来为人推崇,在人才济济的翰林院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
     借着教她写字的时机,方便他一展才学——慕强是人类的天性。而男人征服女人的捷径,就是让她心生崇拜。
     叶零榆本来不想浪费时间,看他厚着脸皮贴上来献宝,干脆冷眼看笑话……这狗东西的豺狼心思,都快从眼珠子里掉下来了,她还能看不见?
     前世,确实不少人仰慕洛信成的才华,姑娘们更是将他的书法作品奉若珍宝,可惜此人其心不正,走上仕途后便乱了心志,书法造诣停滞不前。
     正所谓,字如其人。
     一个人的风骨品性如何,从他的字里可见一斑。
     后来,书法大家们更是锐评他的字:徒有其表,不得其魂。
     叶零榆看着他笔下的字,确实如此:一味地追求字形漂亮流畅,却失去了该有的灵魂。
     见她看着自己的字出神,洛信成心下得意,“阿榆,我的字比起当初,可有精进?”
     他故意翻开旁边抄好的半册《女戒》,想要当面对比,更彰显自己的字有多厉害,“只要你用心学,将来一定……”
     话音未落,眼神狠狠僵住。
     “这……是你写的?”洛信成不信邪地翻完了所有的纸张,震惊不已:怎么可能呢?
     这一手字,章法、结构、笔法……非常漂亮。
     雄秀之气,出于天然。
     字里风骨,颇有书圣之风。
     不管是哪个层面,都要甩开他一条银河系。
     “不可能!”他被打击得不轻,匆忙去捡地上那团揉掉的字,誓要找出叶零榆作弊的证据,一边念念有词,“书圣字体,古法一变。古往今来,模仿者甚多,能得其风采者,寥寥无几。”
     但是——
     洛信成一字一句地看完这张揉皱的纸,上头甚至笔墨未干,足以说明这字确实是叶零榆亲自书写。
     活见鬼!
     这怎么可能呢?<

第66章 男人征服女人的捷径[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