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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习惯就好[2/2页]

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可乐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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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为府上瞬间增色不少。
     ……
     这月月中。
     花会举行。
     举办人是郡城中一位有名的富商,而且跟世家之间的关系还不错。
     而副举办人,则是胖子家,所以虽说只是一个怎么不入流的主要是由富商举办的花会。
     然而,因为那名富商跟世家之间的关系,所以,能够请到的世家年轻子弟,也不少。
     你看像郡守家的公子,那便被请去了,郡守当然不可能会去。
     毕竟人家什么身份,你想请都请不动。
     但他儿子去了,基本上,也就代表了他差不多也去了。
     那郡守儿子都去了,其他人的儿子要不要去。
     巴结巴结,万一就能在郡府里当个幕僚什么的,那也好啊。
     所以,此次花会。
     纨绔子弟虽说不少,但是,也绝不缺真正有才学之士。
     只是当然了……
     真正的清高之士,是绝对不会去的。
     比如说此时在一个草庐中,一位长得萧萧清风,明爽俊朗的年轻人便听到他对面的那位身穿惨绿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的人说道:
     “听说明日黄家要举办一个花会,不需要请帖,你去不去?”
     此时两人正在对弈。
     前者手指方方把棋子落下,便回道:“那等嘈杂的地方,去了有什么意思。”
     惨绿罗衣竹簪年轻人便道:“这怎么可以说是没意思呢,到时候肯定也会去很多漂亮的小娘子,难道你不想去看小娘子吗?”
     萧萧清风,明爽俊朗的年轻人便笑道:“不想。”
     “那你这做人就没有意思了!”惨绿罗衣竹簪年轻人便教育道。
     “食色性也,圣人都这么说。你比圣人还圣人!”
     “而且我听说,宝应县的李纵也会来。”
     风花雪月在郡城已经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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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连兰香坊的女子都开始琢磨着,这东西要怎么吟唱出来才觉得好听。
     只是总感觉还差了点什么。都是宇文新州干得好事,你好好地去南地当刺史就当刺史,走的时候还不忘给所有人留下个难题。
     正好!
     此次李纵来了,那就直接问问李纵,这东西要怎么唱。
     “想必,到时候,兰香坊的小娘子都肯定会围着那李纵吧。”
     “真叫人羡慕!”
     他可惜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而萧萧清风,明爽俊朗的年轻人则是道:“他的风花雪月写的不错,只是感觉太柔了,不像个男人。”
     “你那堂弟不是说,人家是跟他家娘子一起写的。”
     “大概吧。”
     “你就不想去认识认识?”
     惨绿罗衣竹簪年轻人估计最近是真的被闷着了,不断地怂恿道:“去吧!在这郡城中,就数你名气最大,你都不去,那这花会还有什么意思!”
     萧萧清风,明爽俊朗的年轻人实在是受不了对方,只好道:“看看明日还有没有空吧。”
     ……
     而李纵这边……
     提前数日,他便已经出发了。
     像是花会这种人多热闹的地方,他怎么可能不来凑热闹。
     当然,最主要还是陪莺儿来的。
     平常总是很难有什么机会出门,趁着这一次花会,倒是可以在路上跟莺儿玩耍一番。
     第五银翎则是一脸幽怨地看着两人!
     小清与她并列,倒是在一旁道:“习惯就好!习惯了,就不会觉得眼睛难受了。”以过来人的身份,肯定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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