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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樱花谁来采(上)[1/2页]

情奔 狂人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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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启贵选择高红英,也是按当时人的标准,并非都怪高红英的做派,这有点来公评。
     高红英有她的优势,她敢做敢为,她做事有眼色,也不怕吃苦。
     她会烧饭做菜,酒量尚好,而不酗酒。
     不在特定的情况下,她是不喝酒的。
     她敢在镇党委书记面前大声说话,而不紧张,能应付一般的场合,这是她的长处,不是一般农村妇女能及的。
     在某程度上说,潘启贵这个支书的位置跟高红英无不相关。
     她与村干部走得很近,而不是以色侍人。
     镇里面来人都愿来高红英家里烧饭,实惠,味道不差饭店的,再一个卫生条件好,吃得按心,放心。
     最重要的她还能陪领导喝两杯。
     最后村里跟她只核算成本,给她记上双倍的日工。
     高红英想能解决自家人一日的温饱问题,双方都好,叫双赢。
     日子久了,红英认识镇上的一些头头脑脑,就连县里来人,镇上人有时也带到高红英这里吃饭,都知潘启贵有个能干的老婆,炒的一手好菜,人还长得漂亮。
     在娘家时,都喊她英子,有点像日本名字。
     不知是哪位县领导给她取了一个别名叫樱花。
     这位领导这么说还真有些才情,因樱花的花语是:生命补充。山樱的花语:花语是「向微笑」、「精神美」。花开时节,人们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席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
     领导们吃着可口菜肴,喝着美酒,观尝着风情女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后来村里出钱在潘启贵家装了一厅,名曰:山樱厅。
     有些领导也只说潘启贵小伙子讨了个好老婆,口福不浅。其实,当面不好开艳福不浅,口一收将“艳”字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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