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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夫俩昨晚睡前就着修路和笋干讨论,周舟问,如何能避免村民私自卖笋干?
     这与当初在古陂村收鸡蛋去担忧村民偷偷洗鸡蛋一样,郑则说避免不了。
     要因此放弃继续收鸡蛋吗?不。卖两个鸡蛋才赚一文钱的生意他们都不放弃,更何况这一斤笋干能赚好几文钱。
     生意做到最后或多或少会出现问题,因为提前假设而窥见些许不利因素,就放弃前期可能获得的利润,得不偿失。
     郑则对此态度是:抢先落袋为安。
     出于对村民偷卖的顾虑,郑则在笋干数量做文章,通过最低年收购量来约束村民,以保证自己前期最大程度获利。
     樵歌沟村民在无法预知有商贩来收货的情况下,笋干年产量大概为两千一二百斤。得知有稳定买家后,生产动力将会提高,郑则认为笋干量能升至三千斤以上。
     周爹提议按照具体数量签契约,郑则在此基础上做了细节修改。
     签订契约前三年,五文钱一斤,笋干收购量要求至少提供三千五百斤,以减少村民多余产量,控制偷卖的可能。毕竟想卖也没有多余笋干出售。
     前期村民尝到挣钱甜头,定会不留余力生产制作,同时会念着修路恩情努力配合达到郑则收购量要求。此时村民胆子还小,更可能老实遵守契约。
     郑则打算趁此机会三年内收购更多低价笋干,高价卖出快速回本,先落袋为安。
     签订契约后三年,村子道路打开后不免会有商贩来访,此时村民制作笋干更为熟练,产量可能比前三年还高。若最低收购量不变、笋干余量增多会增加村民偷卖可能。
     郑则提价六文一斤补偿村民,以缩减与其他商贩收购价的差距。其次,逐年递减收购量减轻村民压力,减少对立、避免冲突,减弱村民偷卖动机。
     价格差不多还偷卖什么?
     若是能增强与村民之间的信任、形成固定买卖习惯,笋干产量增多的情况下,村民对比之后优先卖给郑则的可能性更大。
     前紧后松、后期微涨,尽量兼顾收益和生意稳定的持续性。
     不管是前三年还是后三年的契约条款,郑则都以自身利益考虑为主。
     他不过是顺村民可能产生的想法规划,这几年无论如何,必须靠笋干先赚上一笔。
     周舟疑惑:“那村民还是有可能偷卖嘛。”
     郑则:“嗯。无法避免时,只能争取减少此类情况而不能完全杜绝。我们前三年确保回本且能赚到一部分钱,已符合预期。”
     “手里的沙子抓得越紧漏得越多,总得让别人也赚点,做生意少能一家独大,要慢慢谋算......”
     阿勇的提问让郑则回神,“前三年三千五百斤没问题,卖得多、赚得多我们也乐意。但若并非村民自身原因导致产量不达,又该如何?”
     “如灾荒影响,也要受到违约惩罚吗。”
     天灾人祸无法预测,祈祷顺利的同时,也不否认设想有发生的可能。
     郑则:“遇到灾荒年景则豁免违约惩罚,”周爹早就想到这一层,他拟写的契约谨慎详细地提到,“大旱、洪水、蝗虫或冰雹导致笋干收成比往年少两成以上,该年笋干上交数量则按欠收比例减少。如,收成只有往年七成,原要交三千五百斤,后只需交两千四百五十斤。”
     郑则解释:“简单来说,收七成就交七成,收五成就交五成,灾年按实际收成来算。”
     接下来,几人围绕契约不断商议修改。
     阿勇也在尽力维护本村村民利益,比如郑则签订六年契约价格已定死,此期限内,除非他本人开口涨价,否则村民无法要求他高于签约价格收货;
     相同的,阿勇提出意见,“行情好坏说不准,涨价我不再提。但若外面笋干价格跌至低于五文,怎么跌也得给个保底数:既然最低五文收,那跌价时最低不能少于三文半,我们也得有个保障。”
     郑则想了想,同意了。
     以及更详细的,若连年遭灾笋干绝收时,可以改提供山药、干菇等货物抵数。
     这条郑则没有同意。他表示可以付钱收这些货物,但不能抵消笋干数量,笋干绝收,收货要推至下一年,延长契约年限直到把欠收数量补齐。
     而郑则这一头,除了明文规定笋干只能卖与他本人、且每年要求村民达成提供最低斤数外,他在“契约期间,道路毁损由郑则全权修缮”中加了一句:“村民不得干预”。
     以及一条,“村民若是擅自扩路、毁路,需十倍赔偿修路费。”
     郑则说完仔细观察阿勇的神情。
     阿勇思考几瞬,同意了。道路损坏有人负责修路不是好事吗,再说村民怎么会毁村子的路?
     

第201章 我们能发财吧?[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