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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夜,亦如它的历史,在忽明忽暗的灯火交辉中,总有藏不住的文化底蕴被发酵后吹散在空气里萦绕盘旋。身为一个延续夜晚精彩的符号,酒吧不得不拥有一席之地。听说,北京城里最风情的酒吧文化,又莫过于后海的灯红酒绿。
     我本意是想带着一颗散步的心出来溜达溜达夜风的美妙,却一不留神,打的打到了后海。
     蚊子跟格格赶到时,红酒、啤酒以及这家装潢强调朋克风的小酒吧所能提供的一应小吃,都按我的吩咐悉数上了桌。
     蚊子紧裹一件长至脚踝的深蓝色薄风衣,双手环胸,走在前面。格格紧跟其后,大跌眼镜的穿得十分摩登。
     我选的位置很好找,这对夫妇一眼就看到了我。
     落座前,蚊子特意将风衣脱下,转手扔给了对面的格格。格格接住风衣的手抖了抖,瞠目结舌发了半晌的呆。
     我横着眼倒吸了一口凉气:“抹胸礼裙,大姐,你还能再夸张点吗?”
     蚊子快活的挑了挑左眉:“当初之所以买下这条裙子,就是因为我希望有朝一日能穿着它在酒吧里醉生梦死一回。可人算不如天算,我的北漂生活,没做成高老庄的女婿猪八戒,却活成了戴上紧箍咒的孙悟空。过得就像紫霞仙子的遗言‘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我买得起裙子,却买不起酒吧的一夜快活。狐狸,什么都别再说,今夜我就是一个撒泼打滚的坏女孩。”
     格格眨了眨眼,面上渐有愧色,两片宽厚的嘴唇很委屈的抿成了一条直线。
     我叹了口气。
     多少人豪言壮志,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然放眼望去,北京城下生活拮据到不敢随意的北漂只见多不见少。
     由此可见,做鸡头还是凤尾,能够定论的从来不是人与生活,而是生计。
     短暂的沉闷与伤痛,在酒保开瓶醒酒的惬意里归为一缕青烟,飕飕两下就被夜风吹跑了。
     我眯着眼睛打量,酒保像个新手,动作虽说不上不娴熟,却也不够惹火。中规中矩的替我们倒上三杯后,连一句暖场的俏皮话都说不出口,就要转身离开。
     蚊子闷哼了一声:“等等。”眼角一提,凶相毕露:“没开封的啤酒,我们不要了,拿走。”
     啤酒是罐装啤,我一个人坐等时太过无聊,已经独自启开喝空了一罐。蚊子将这罐挪开,剩余的全部推给了酒保。
     格格奔放的眉棱胆战心惊的跳了一跳。
     我咧嘴一笑,不胜酒力的中枢神经,在酒精度数卑微到可称作羸弱的啤酒泡泡里开始变得兴奋。
     “很抱歉,点上桌的酒水,我们一般是不退的。”酒保后退了一步,蚊子冰雕般凌冽的眼神,果然坏得像个寻衅滋事的小太妹:“你怎么推介的?有红酒跟啤酒一块喝的道理吗?会不会当酒保?干这行多久啦?”
     流里流气的态度,将多年北漂积攒下来的胆怯、窝囊一扫而光,我捻了一颗花生米塞进嘴里,这才是十多年前我认识的那个蚊子。
     酒保腆着一张不懂发脾气的笑脸,冲我谦卑的指了指:“这位小姐……”
     “谁小姐?你骂谁呢?”
     蚊子一拍而起,怒了。
     酒保苦逼的咬了咬下嘴唇,大概在心里诅咒这个蛮横不讲理的女人何苦穷人为难穷人。
     眼看战事一触即发,破解坚壁的人,才迈着儒雅的步子轻飘飘而至。
     我将眼睛睁到了最亮,这是一个从穿衣打扮到面部表情,都十分考究且成熟老练的男人:“不好意思,小张刚来的不懂规矩,如果有怠慢与得罪的地方,还请三位多多见谅。”话也是成熟老练的话。
     贼精的余光从眼角钻出,努力打量着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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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