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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灭隋之战(五)[1/2页]

逐鹿北朝 红莲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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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城皇宫,太极殿。
     高顺正戴着一副羊皮手套,手里握着刀挥舞着,薛道衡站在一旁,手里也拿着一副手套。
     “虽然有些不习惯,可总比把手冻掉了好,现在做了多少副了,天可马上就要冷了!”
     “回陛下,从四月以来,臣陆续召集了五百织女,不间断地缝制手套,目前已经完成了二十万副!”
     听到这个数字,高顺皱了皱眉,四个月二十万副手套,听起来很多,可前线可有三十万将士。
     冬季马上就到了,要想打仗就必须做好准备,很多问题都需要考虑,其中防护是关键。
     虽然有药物可以防止手被冻伤,可长时间的战斗,依旧会有很多人冻伤,从而造成终生的残疾。
     天冷的时候,身上可以穿棉衣铠甲,脚上可以穿皮鞋,但手上什么都没有,很可能连武器都握不住。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的衣服都有袖子的原因,在需要的时候可以用来保暖。
     所以高顺让人缝制手套,然后发给前线的将士,三十万副不过需要几万头羊,辽州地区就可以满足。
     但是由于皮毛不易保存,夏天容易被虫吃鼠咬,所以朝廷没有过早储备。
     现在还有十万的缺口,好在还有一些时间,高顺让户部加紧制作,必须在需要的时候送到前线。
     “手套抓紧制作,人不够就再加一些,邺城没有就去周围州郡,朕不想看到齐国的将士冬天拿不起武器!”
     “是!”
     “还有就是火枪手的手套,需要特殊制作,工艺可能慢一些,但不能出错!”
     “是。”
     在这个连缝纫机都没有的年代,制作这些手套确实很难,一开始裁剪都困难,高顺改进了剪刀。
     然后发现羊皮难以刺穿,高顺又让人打造了顶针,虽然这些东西早都出现了,可在民间并不常见。
     甚至连手套的造型,都是高顺亲自设计的,有点类似后世小孩的手套,只有大拇哥单独突出,这样方便缝制。
     胡天八月即飞雪,此时北方已经开始转冷,第一批手套也开始运输,有了这批手套,齐军就有了一定的优势!
     杀了几万头羊,羊肉自然也不能浪费,全被做成了肉干送到前线,用来改善军队的伙食。
     汾州的一处军营,天上飘着雪花,可军营里却热火朝天。
     锅里炖着羊肉和蔓菁,蔓菁就是萝卜,香气飘出去老远,隋军都可以闻到。
     肉炖的差不多了,每个人盛了一碗,一人发了两个馒头,这顿饭十分丰盛。
     一个老兵坐在营帐里,喝了口汤后感慨道:“我打了一辈子仗,还是头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饭,陛下真是仁德,知道我们在边境不易。”
     一个小兵道:“我长这么大,也是头一次吃羊肉蔓菁,没想到这俩一起煮,竟然如此美味,等回去后一定给我阿母尝尝。”
     “嘿嘿,你小子倒是有孝心,不过这羊肉能让你白吃啊,明显是让我们拼命呢!”一个老兵插话。
     小兵闻言反驳:“拼命怎么了,陛下对我们多好啊,不但给我们吃肉,还给我们手……”
     “手套!”
     “对,戴上这手套,不怕冷也不怕烫,握着刀也方便,我觉得我可以打十个!”
     “哈哈哈,瞧把你得意的,还打十个,你以为隋军都是稻草人啊,站那里让你砍!”
     “不是稻草人也差不多,你们没看见他们都冻得不行嘛,等天再冷一些,估计他们连刀都握不住!”
     “这倒也是,我打了一辈子仗,还是头一次希望天再冷一些!”
     有了充足的后勤保障,将士们的士气很高,高顺的苦心没有白费,小小的手套就让很多人领情。
     中军大帐内,高长恭试着自己定制的手套,他的手套五指分开,既可以拿刀又可以射箭,使用火枪也不影响。
   

第272章 灭隋之战(五)[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