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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夕看中天岚的不就是那执拗的个性,以及那不拘言笑,铮铮傲骨的性格吗?
     自己需要的是真正有能力,并且,有独立思维的好帮手。
     而非是那种,只会木纳听从愚忠的奴婢。
     如果明夕真的是想要那种犹如牛马一般,只懂得愚蠢遵从的仆从,以她那魔医的身份,想要多少,那还不容易吗?
     听之任之的仆从,以她堂堂魔医那用毒和用蛊的控制人手段,何必还需自找麻烦,几乎等同于自掏腰包的给那两只小鬼头治病?
     明夕所喜欢的就是天岚那一股子不卑不亢的个性。
     像极了自己。
     她需要的是,有才华有能力的帮手,又不是奴隶。
     “天岚你去镇国公明府邸外竹林,将这支小药瓶和字条,放在第三个假山下的石洞里,直到见到有个丫鬟吃下药丸,确认她看过纸条并将纸条烧毁离开回到明府后,你才能够离开。”
     只要是吩咐要紧的事情,明夕就会变得十分的严谨。
     “是,主人。”
     待到天岚刚要动身离开,明夕那魔医邪魅得让人害怕的样子,仿佛消失的气泡而消散了。
     随之而来的便一张嬉皮笑脸,“喂!天岚,回来的时候,将五枚银币给东街那家包子小铺的胖老板,还有顺便买只梁记烧鸡,我们等着开饭饭呐。”
     “烧鸡!烧鸡!”两只小屁孩立马搭腔。
     可惜回复他们的依旧还是天岚那冷若冰霜,面瘫一般的漂亮脸蛋儿。
     “好。”
     面对如此一张没趣的扑克脸,明夕无奈的摆摆手彷如赶鸭子一般说道,“去吧去吧,快去快回!”
     “嗯。”
     明

第94章 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