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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黄大仙人[1/2页]

神棍 青虫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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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黄大仙人
      黄争到了省城并没选择去最繁华的地段,毕竟黄争是神棍不是乞丐。
      就算是乞丐黄争也不会选择去有钱人经常出入的地方。
      因为有钱人从来不会同情穷人,对钱视如比命还重要的东西,他们对穷人历来不屑于顾。
      而且在赚钱的过程中不讲仁义道德,这才能让他们成为有钱人。
      黄争选择了农民工居住最多的地方,这里穷人多乞丐多,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虽然都穷但却感同身受会体谅比自己更穷的人,当然他们也相信命认命。
      黄争也偶尔出去路边摆摊,大部分时间都会说些好话套话让这些比自己更辛苦更穷的人对生活充满希望。
      如果算到人有急祸也会出出主意违背一下行业规矩,替人消灾解难。
      当然黄争是想通过农民工来了解些情况,了解自己想知道的事。
      而且黄争已经见到了传说中的黄大仙,此时黄争正陪着黄大仙在一个快餐店喝酒吹牛。
      这家快餐店叫天涯快餐店。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这两句诗用在农民工身上如今是最适合的!
      这一家快餐店就是专门为附近修高架桥地铁,房地产的农民工提供快餐的。
      老板夫妻俩是四川人热情好客,价格便宜,生意很好!
      黄争与黄大仙坐在一个角落,摆了四五个菜,一人面前一个小碗,倒满老白干。
      “黄大仙,刚才说的就是我来省城的目的,一是扩展业务,二是会一会那位师伯。”黄争并没有说县城杀人案的事,只说了他爸爸的事,黄大仙认真听完也是脸上阴沉。
      黄争本想请黄大仙去好点的馆子吃的,但黄大仙执意要在这里吃。
      黄争来省城选在这个地段,住在一家小旅馆,连续六天都在这里吃,其实也有些吃腻了。
      但见了黄大仙才觉得这里最合适!
      黄大仙人瘦高身材,脸上黑呼呼的,头发胡子花白,看样子快七十岁了。
      而且他穿的竟然是长袍,头上一项毡帽,脚下穿布鞋,戴一副老花眼镜,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
      活脱脱一个当代孔乙己的形象。
      如果去其他好的饭馆吃反而更显眼,而黄争与黄大仙都是低调的人!
      “黄争,依你形容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你们梅易派的大师伯马乘风马老倌了。
      只是没想到他心胸这么狭窄。
      你师傅死了,他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害你,实在有失长辈阴阳先生的风度了。”黄大仙一说话让黄争感觉到一股浓重的江湖风。
      让人感觉穿越到了古代,进入一个门派的恩怨情仇中。
      “是呀,你们搬倒那个害人的贪官,对国家百姓都是好事,可对他却是坏事。
      背靠那么大的官可以享受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有钱人生活。
      可现在一倒自己还连累着坐了几年牢,心里肯定不甘心。
      我来时查过关于马乘风的案子,钱财应该也让他损失一千多万,这还是明面上的损失,暗地里损失应该更大!
      所以他恨大仙还有我师傅是有理由的,不过他不该惹我,拿我爸爸的命挑恤我!
      今天跟大仙见个面也是想提醒大仙防着这个老东西。”黄争先是理解这个师伯,继而再表明态度。
      “我到不怕他,他敢惹我姓王的,我就取他狗命不讲客气。”黄大仙说完扶了扶眼镜。
      情绪激动下眼镜就往下滑。
      “黄大仙,你老不姓黄呀!”黄争有些意外。
      “哼哼,小子我当然不姓黄了,黄大仙是古代我们这一行当的名人,我姓王叫王超凡,以前年轻时去广东谋生。<

第65章 黄大仙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