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父亲在后母的监视下,只好把家产都留给后母,说是两个女儿的养育费用,希望她能善待尚未成年的大女儿,后母也保证一定好好对待她。
但他仍是不放心,想尽办法从治疗费用中省出钱来,将3万块钱留给了大女儿。他将钱给了妹妹,并把留了钱的事情告诉了女儿。
这女孩毕竟才15岁,当时还在上学,后母待她也算不错,她也一直叫妈妈,对妹妹也很亲昵,全家人当时是很和睦的。
不过这个和睦是以父亲在世为条件的。
父亲死后没多久,后母的弟弟和父母都搬进家里。家里只有女孩一个外人,他们做什么事情,都避着女孩。
这样就变成了女孩在自己的家里,仿佛寄人篱下。
后母禁不住弟弟和父母的撺掇,对女孩不像以前那样好了。
女孩也无心读书,后来读了个中专,没读两年就面临辍学了,后妈说家里没钱了。其实家里哪里就难倒这种地步?
后妈明明拿着父亲的遗产,即使不工作也能过下去,足以支持两个孩子的读书,她只是存在私心,不想把钱给女孩用。
女孩不愿意辍学,就说还有钱上学。
后妈这才知道,父亲给大女儿留了三万块钱,在姑姐哪里。
她一听居然这样,声称心里凉透了。
她一个寡妇拉扯着两个女孩,辛辛苦苦,却被死了的男人算计。
她气冲冲地去找姑姐,大声呵斥:孩子上学要用钱,你留着钱想私吞吗?
姑姐虽然心有疑虑,但也担不起这种私吞死人钱的罪名,只好把钱拿给了后妈。
后来的事情就太糟心,讲故事的也不说了。
反正这钱是到了后妈的口袋里,也没给大女儿上学。
宋言希知道,如果母亲只有他一个孩子,他相信母亲会好好地把女儿养大,但母亲
第439章 宋言希欲将财产托付陆砚管理[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