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种人,每种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活法.就拿写文来说吧大概可以分为四类。有的人写文是图名有的是图利,有的名利二者都是,有的甚或说什么也不是,为了自得其乐吧!就写小说而言,我不知道我属于那种人我也没有资格去评论别人的书怎么样?我只是完成我的承诺,我感觉这就像是一种毒,一种情毒。对于文学的热衷使我不得不把这些东西写下来,我感觉很是有必要的,我在写某些人的心声!
余秋雨先生曾有过这样一句话说是:“文化,从大概念上说来是那么的神圣庄严,但他落到实处往往是一夜夜欲哭无泪的叹息!”作为一个文人我想许多时候心灵还是脆弱的。我记得余老曾给《山居笔记》自序时在《可怜的正本》一文中描述到他的书籍曾多次遭到出版商的疯狂刊印。当然一部作品能够盗印首先就证明了该部作品能够畅销能够给出版商带来利润,作为该书的作者也很是欣慰,可欣慰的同时总感觉对不起读者。在文中说到《文明的碎片》和《秋雨散文》两本书出版后面对读者的质问自己依然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将《文明的碎片》拆版停印,经济损失自己承担,二是《秋雨散文》已经收录了《山居笔记》中不少篇目,决定大陆版本不再刊印。这点很是让人感动。他的做法对得起读者那几十块人民币更对得起一个作家内心潜意识的灵魂。最难堪的情节是余老与妻子买书赠人后得知自己买的书是盗版吧,这无疑是对作家的一种难以言说的讽刺。你看不到余老受伤了,因为余老受的是内伤。而且是重创!余老要归隐了,一是因为他对文化圈不满,二是他完成了‘文化苦旅也算达到了自己的心愿。这其中的原因作为旁人我不想多说。可我感觉他对文化界正的是很失望!说到此我忽然想起前不久某电视台主办的刊物说是征集稿件,并反复强调杂志的影响力只要给他点钱就可以见杂志,按版面收费,我的心忽地冷了,我只知道社会黑暗没想到这里也这么黑暗,我原以为黑暗离我很是遥远谁知近在几尺!季老说他下辈子不愿做知识分子了,我今年23不到就祈祷我下辈子别做人了!我受不了这份罪!于是乎,我就大发感慨将所有我看不惯或者我想到的都统统写下来,留个我来过这一遭的迹象。下辈子也许老天让我做个识字的牛马或者咬文嚼字的老鼠,我也可以美滋滋的享受自己的乐趣,说是做牛真好,起码比人强!
行了!废话说了这么多我就说说自己关于写文的事吧。说起写作我还真不敢用这个写作这两个字,首先我不是郭敬明我也不是韩寒,再说我也不是一个写手,我只不过写了三五篇文章作为自娱自乐而已。所以‘写作这个词在我的眼里变成‘写文也便理所当然了!
中国的文人很是悲哀,这也许成了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就拿曹雪芹说吧,辛
第21章2情毒[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