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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带上他,滚[2/2页]

签到绘梨衣从疾风剑豪开始 王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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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们直直盯着他这个流浪汉,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流浪汉扔掉才捡起的烟屁股,神情倨傲,口气轻蔑的说道:“滚开!”
      扛着几米长大刀的领头混混闻言顿时大怒,“找死吗你个乞丐!”
      夏佐也不再理会他,而是淡淡的说出了一句亚索的台词,“想杀我?你可以试试。”
      似乎没料到这个乞丐竟然这么有种。
      两边的混混都吃了一惊,不过双方都有顾虑,没有立刻出手,因为眼前这个乞丐看上去衣衫褴褛,目光透出的冷漠却令人心惊。
      他们从本家里面的那些怪物身上看见过,而他的眼神,比本家的大人们,似乎还要冰冷。
      仿佛杀人早成为了他司空见惯的事情。
      仿佛自己这些人在他眼里,连人都算不上,只是一群NPC罢了。
      场面因此静了下来。
      那个领头的终于先忍不住,快步走上前,就要给他一刀。
      但下一刻他就被结结实实的踹飞了出去。
      身子在半空飞了几十米远,似乎断了几根肋骨,夏佐留了情,他没有死,只是再也爬不起来。
      夏佐走近了他们,那方的人立刻骇然的往后退。
      直到他停在了那个领头的混混面前,居高临下的说道:“我不是那种喜欢对你们这些杂鱼说太多废话的日漫男主,至于什么礼节,你们没有资格。”
      夏佐语气平淡,神情轻蔑,仿佛他只是一个阿猫阿狗,而他恰好是那种极为讨厌阿猫阿狗的人。
      名叫野田寿的他自从被本部樱小姐教训,自从发誓要向真小姐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
      他什么时候受到过如此轻视,深受日漫英雄主义的他,立刻血气上涌,“我可是野田组的三代目,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教训的人!”
      可是夏佐教训的就是他。
      他这一生最讨厌的就是舔狗,尤其是人家女孩明明不喜欢对方,却要凭借自己牛皮糖的特性,对方还不敢得罪他的优点,而得寸进尺。
      很多人说他是一个悲伤的人。
      用最土鳖的行动——守书店,刻字。
      说最土鳖的告白——“男人征服世界前必须有个贤妻良母!”
      可是啊,夏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了。
      有多少是这样的?潘浚?退阆不兜呐??皇桥?瘢?仓荒苣??砉?
      因为他,似乎激起了夏佐已遗忘许久的记忆。
      他从他身上仿佛共鸣出了内心最深处的情感。
      所以当他发现领头的混混是野田寿时。
      一股怒气,便发自内心的涌现。
      那是怒其不争的。
      夏佐再次重重的一脚,将他踹飞。
      这一次的结果,他需要在医院里躺上大半年了。
      这以后,他就没什么时间去骚扰人家纯情少女了吧。
      做完这一切,两边的混混再次后退了好几米。
      目光全是惊恐,因为夏佐这轻飘飘的一脚,所爆发出的,明显不是普通人,不是他们普通人所能招架的力量。
      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本家的那些披着人皮的怪物。
      立在场中的夏佐神色开始恢复无惊无喜得淡然,怒气发泄了,心情好了好多的他。
      “带上他,滚。”

第二十三章:带上他,滚[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