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李福宝靠在门边,语气怯弱地说道。
宋陶氏是过来人,稍一思考便得出了“李福宝来月事”这个结论,轻声叮嘱李福宝稍等,然后悄悄去自己房间中拿衣服了。
拿到衣服的李福宝看出宋陶氏拿给她的是一件八成新的衣服,比宋陶氏自己身上的那件好了不知多少,恐怕是压箱底的好衣服。
无功不受禄,李福宝想要拒绝,但是宋陶氏放下衣服就走了,她没有别的选择只好穿上,但心里却暗暗记下了宋陶氏的好,准备以后偿还。
李福宝的身形比同年龄女生本就高大一些,穿上宋陶氏的衣服倒是正好。
当她出去时,正好是摆饭碗的时候,也不知是他们怕她好不意思故意等的她,还是宋家的饭点就是比较晚。
今天的早饭比较简单,白米与玉米粒混在一起煮成的玉米粥,宋陶氏亲手做的红白萝卜咸菜,还有一碟昨晚剩下的肥肉片。
宋智杰见李福宝只吃粥跟咸菜,以为她是不好意思,伸手夹了筷肥肉片到她碗里,笑着道:“小孩子就要多吃点肉,好长身体。”
李福宝睁大眼睛道了谢,低头看着碗里的肥肉犯了难。
如果是五花肉,她勉强吃得下用清蒸的法子做出来的,但是清蒸肥肉,她一看上面的油就没了胃口。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她就算是整个吞,都要把这些肥肉吞下去!
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李福宝夹起一块肥肉片,放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
多余的脂肪被水蒸气带走,剩下的部分不肥不腻,盐巴充分渗入肉中,随着肉片的粉碎而释放出来,一股特殊的清香涌入鼻中,不知是香料的原因还是肉本身的味道。
李福宝越吃眼睛越亮,捧着个饭碗宛如痴迷般细细咀嚼嘴中的肉片,试图分析出这股奇妙的清香是从哪里来的。
宋智杰见李福宝吃一块肉片吃了半天,脸上的表情也变化莫测,让人看不出她心里的想法,纳闷了。
“福宝,你怎么了?这野猪肉哪里不对吗?”
野猪肉!难怪了……
李福宝念念不舍地咽下嘴中残留的肉糜,咂巴了下嘴,摇摇头,神色认真地道:“不是,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猪肉!”
宋智杰被这话逗笑了,还想再给李福宝夹几块,但碗中已空空如也,于是他只好置筷叹息。
“这还不是那头野猪的精华部位,什么时候你吃上一口野猪的猪头肉,才知道什么是最好吃的猪肉,可惜野猪太难打了,全凭运气。”
李福宝指了指小山丘的方向,好奇地问道:“野猪是在那打的吗?”
宋智杰哈哈一笑,摇摇头。
“虽然是那个方向,但却在更深的丛林里。我们吃的这头是不知因为什么受了伤跑出来的,当时已经奄奄一息了,正好被我们捡了个便宜。”
李福宝若有所思地吸溜着玉米粥,决定将短期的目标定为:
捉一头野猪!
此时,某个被埋进土坑里的小白脸也醒了。
神奇的是,昨晚还被炎症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他此刻就跟没事人一样,除了因失血过多脸色变得更白了外,他的行动一切自如,只是在看见那两个被倒空的瓶子后,气得一个趔趄,差点再次跌入坑中。
“啊!我那仅剩一颗的救死回生丸!”
第十二章 救人一命[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