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马铃儿依依惜别后,沈默就快速返回到定边堡,叫起林虎等人准备车马前往开原镇搬运军械。
林虎、杨大个子这几个老兵油子,一听有便宜可占,不等沈默吩咐,就准备好十几辆大车。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前往开原镇,仿佛要去扫荡一般。
“虎子哥,这里就是开原镇呀。果真比咱们定边堡气派!”林树进入开原城后,看着城里来来往往的各路客商以及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惊讶的说道,仿佛土包子进城一般。
“这算什么呀,想当年我和刘总兵前往京城,那才叫一个气派呢!”杨大个子炫耀着说道。
“你们这几个小子,当心被这些东西迷住了眼!等会装完军械,放你们这帮小子半天假。你们也学学那地主富商,去逛逛街市,顺便给你们媳妇买点儿好看的胭脂布匹回去。”
沈默见林树和其余几个兄弟一直盯着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仿佛被它们吸去了魂儿一般,只好无奈的笑笑。
众人听到沈默的话后,纷纷欢呼。
来到军备库后,只见一个军备官正趴在军备库衙门里打着哈欠,旁边还站着两三个拄着破旧红缨枪的明兵。
沈默带着一行人匆匆下马,来到军备官面前递上马林所写拿取军备的文书,说明情况。
“在下乃是定边堡百户沈默,奉总兵马大人之命前来拿取堡中所用军械器物。”沈默对着这个脸上长着一颗恶心黑痣的军备官恭敬的说道。
官大一级压死人,尤其是在明末这个混乱时代。别看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备官,若对他不敬,让他发起狠来,也够自己这一行人受的。
“原来是沈百户,失敬失敬。今早马府已经派人来打过招呼,沈百户所要的军械器物在下已精心准备齐全,还请沈百户验收。”军备官假笑着对着沈默说道。
进入军械库之后,沈默一行人顿时被这守备官所“精心准备”的军械给吓了一跳。
只见地上零零散散的堆着十几件破烂红色鸳鸯战袄,上面的虫眼甚至比吃饭的碗都大。鸳鸯战袄的旁边,堆积着几件边军布面甲,杨大个子拿起来一看,只见布面甲上面的布面已经因发霉而变得脆弱不堪,里面零零散散的甲片也已经生锈。这样的盔甲,别说能抵御刀剑劈砍了,可能连木棍树枝都无法抵挡。
除此之外,还有几十把破烂刀剑以及十几杆三眼铳。李庆从小就喜欢火器,见有三眼铳,忙欣喜的走上前去拿在手中把玩。可是令李庆没有想到的是,还没等自己把三眼铳拿起来,三眼铳的木制铳杆就已经断了。李庆仔细一看,原来这三眼铳的铳杆已经被虫子给侵蚀的不成样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虫眼,不断才怪呢。
至于那些刀枪,已经破烂到能被杨大个子徒手掰断的地步。
怪不得明军战斗力低下,从这些武器铠甲就可见一般。
其实在明朝洪武年间,朝廷工部所制造的军械装备,无论火器、兵器、铠甲,都是由军匠精心打造。并在兵器上均刻有打造者的名字,以防止军械不合格时可以用来追责。那个时候明军的武器,可以说是同时代中最为精良的。
到了
第42章 有钱好办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