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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自己的魅力[2/2页]

恋上痞子男友 胭脂妖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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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孙志远执意要娶我,也许我会把自己的身体,或者爱情当成报答,只是婚姻不可以,我不可能去嫁一个没有自己事业。
      我承认,在中国,二千以上的收入并不算低,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看着高耸的楼房因为一个名字而跑到别人的口袋,我的心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时候,因为一点点的钱,我和雨其反复的徘徊的医院的门口,同时也因为没有钱,我毁掉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如果那时候我们有钱,我的毕业文凭上面盖得就是:上海外国语大学,而我跟雨其的爱情也不会这样无逝而终。
      我爱他,真的爱他。
      雨其已成为我内心深处最隐蔽的一角。
      又如果我和寒东有足够的钱,他也不会离开我,为了要我根本就不会因为找工作而遇上那个禽兽。
      可是没有如果。
      正因为没有如果,所以我只能一切靠自己。
      我要成为有钱人。
      在我坐在顿塞的车子里我就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顿塞?噢,好久没有和他接触了,当我知道他是老板后。
      公司里打他主意的绝不在少数,女人们的热情并没有因为顿塞的名草有主而退缩,其实他的老婆才是这家注册资金上亿的公司的真正老板。
      据说,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有钱的女人很漂亮,就像是一个神话。
      杨澜是一个。
      说是他老婆的也不确切,具体应该说是他岳父的,由于他老婆是家里的独养女,所以在他岳父一命呜呼后,这些财产就通通划到他老婆的名下了。
      婚姻就像是一场赌博,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摧毁一个人。
      我输不起,所以我不会轻易用它来做为赌注。
      一次庆功宴上,孙志远很直接的向我求婚,单膝跪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我没有退路可走,只有拒绝。
      我开始躲着孙志远。
      不过,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孙志远的样子很颓废。
      “为什么要拒绝我。”
      “不要强迫我说伤害你的话。”
      “你现在就是在伤害我。”
      “我不爱你,你认为我有义务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吗?”
      “不爱我?不!你骗我,是你给我希望的。”
      “如果你要这么说我只能说对不起了,我从来不知道毫无邪念的接近就是一种希望。”
      “你一直在利用我?”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我从来没有要求你为我做什么。”
      “噢!这么说这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了。”
      “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我也没有办法。”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没有。”
      孙志远冷笑着,一声紧接着一声。
      恐惧在我的内心滋长。
      难道我真的错了吗?是的我利用了他,可是我用自己的微笑换取的一点点成就,非得用婚姻来作为补偿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我是喜欢他的,甚至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暗示,我仅仅是没有拒绝他的友好罢了,难道我非得拒绝每一个向我示好的男人吗?难道我非得让自己孤立起来才叫正确?

第二十章 自己的魅力[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