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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备何曾见过这么浮夸的场面。
      那些横幅的字体花里胡哨的,一看就是邪魔外道。
      还有那些花花草草,居然有些青春气息。
      不得不说,有钱人,会玩,花样真多。
      虽然前世就知道糜竺赚钱的法子层出不穷,但今天这种手段还是太他妈有创意了。
      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就算自己当年登基的时候都不曾有过。
      当皇帝么,也就那样。
      他不会告诉任何人,当他戴上天子冕旒,心里想的却是在涿县街头摆摊的日子……
      他是一个平常人。
      他常常这样说。
      无论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菜,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所以,即便身为主公,他也能和兄弟们同吃同住,不搞特殊。
      不像某些人,当了领导,就开始讲排场,处处彰显自己的身份,穿衣服要讲究款式,吃饭要讲究礼仪档次,出门必须专车,最好还要封路。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但他知道,他自己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件好衣服穿,所以每次买了一件新衣服都会爱不释手,等到做了皇帝,再华丽的衣服都有人替他置办,可是却已经寡淡无味。
      想想前世,居然最开心的日子是和兄弟们餐风露宿、辗转天下……
      那个时候,他们默默无闻,有的吃就不错了,能吃饱就非常好了。
      那时候的日子很简单,很朴素。
      他和兄弟们吃了那么多年的苦,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然而,就在日子渐渐好过的时候……
      一箪食一瓢饮。
      都来之不易。
      他是楼桑村的孩子,与很多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他的童年写满了坚忍与拼搏。
      一样上学、读书……
      看着眼前这群少男少女的笑脸,他不禁想到,这些孩子们今天过后是否还会继续回地里割草、继续去思考明天吃什么……
      或许,这些孩子是与众不同的,他们可能有一个好大哥。
      骆马湖宴会厅的气氛热烈。
      刘备自己都很意外,他竟然无师自通地开始耍帅。
      果然,他有明星的天赋。
      他随意的一个动作,都能引起尖叫,引发无数人模仿。
      这种感觉,真愉快。
      就像肚子胀痛时放了个屁,虽然意义不大,但感觉良好。
      现在,他开始和人握手。
      糜竺在一旁大声吆喝着,非常滑稽。
      “恭喜前一百名的玩家,可以亲身体验徐州英雄的握手!”
      “请珍惜与英雄握手的机会,你不知道,这双手曾经把徐州抽出火海。”
      “或许有一天,你也能拥有这样一双手,加油,少年!”
      听着糜竺浮夸的呐喊,刘备竟然有些精神振奋。
      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站在骆马湖的一座大厅里,在欢呼声中和不知名的人握手。
      他未来的大舅子在一旁不断扯着嗓子,和他们的专业团队说些什么。
      在一些人眼里,他的名字是徐州英雄刘玄德,在另一些人眼里,他是少女杀手刘玄德……
      在他来到徐州之前,这里的很多人不认识他。
      现在,他不认识这里的很多人……
      他和很多人对话,自称平常人或者常年旅行者,一个热爱大自然、关心人类食物问题的人。
      他走到的地方,空气似乎更加燥热、时间似乎流的更慢。
      他握了很多手,有的细腻,有的粗糙,有的温润,有的冰凉,有的很小,有的满是汗水……
      第一次,他觉得握手这件小事是件艰苦卓绝的工作。
      还有最后二十名!
      “这里,这里!”
      突然,一声银铃般的喊叫打断了他的节奏。
      一只小手高高地探出人群,从别人脑袋上伸了过来。
      咦?

9 糜小妹[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