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土狗在他们当中算是比较机灵的,没有第一个站出来,但有几个乞丐见苏阶有钱,觉得跟着她好歹能有个正经住的地儿,就站出来了。
“我这人呢,脾气不大好,唯一的优点就是钱多。相信你们多多少少也听说了,我是人族,在人界呢,有几处房产,还有家生意不错的成衣铺子,就算宫里面不接济,客栈日日不进账,我也能付的起你们工资。”
噌!噌!噌!全站出来了!
苏阶再度忍笑:“但是呢,我不养闲人,在我愿意收你们之前,你们得先说说自己都会点啥,或者有什么特点。”
“力气大算嘛?”有人抓着下巴问,“但是饿起来也特别能吃。”
苏阶:“你吃再多也吃不穷我——这个优点不错,可以多砍柴。”
有了这人打头阵,其余纷纷踊跃发言:
“我认得字!”
“可以,识字是个很好的优点。”
“我会唱歌!”
“那你可以唱歌帮我们招揽生意。”
“我睡的少!”
“跑堂交给你了。”
“我会干家务。”
“我也会!”
苏阶大笑:“收,一起收。”
……
经历了逃、被抓、抵抗、挣扎,凌志终于走到了放弃挣扎的这一天。
或者说他终于想通了——
刘备都能十易其主,他易两主都是被动的,不算他没有从一而终!
于是乎,不情不愿地走到乞丐窝,却见里面只躺着三两粗人,平日里都是撒泡尿都要憋半天的那种,他们对苏阶放的消息也无动于衷,因为给再多钱也懒得动。
凌志找了个勉强干净的地儿坐下,直到天黑也没等到一个乞丐回来,他忍不住回头看了看房舍下的人。
只有那个刀疤男能正常沟通,但他是犯了事流窜至此,浑身透着匪气,凌志不太敢跟他说话。
想了想,他还是走到苏阶开的客栈外。
主动进去太掉价了。凌志想,苏阶看到他应该会抓他进去的吧?再不济,那两个和尚看他饥肠辘辘,多少也会让他进去喝杯水,到时候他再勉为其难地拾阶而下。
月黑风高,冷风呼啸,凌志肚子咕咕叫。
他闻着饭香,饥肠辘辘地等到膝盖都打颤了,还没等到人出来。
里面七嘴八舌的,莫非终于有生意了?
苏阶那等不着调的人,也能接到生意?
忍了又忍,一忍再忍,凌志终于忍不住,探过半个身子——
土狗吃饱喝足,拍着肚子想去外面撒泡尿,顺带把嘴里啃干净的骨头吐出来。
正正好打在凌志脸上。
“……”
“嗬!”
土狗一蹦三丈高!
“姐姐姐!!来活儿了来活儿!”
“啥活儿啊?大晚上的……”
苏阶提着酒壶,看见凌志“哟”了一声:“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凌志瞪圆了眼,一时分不清眼前的是不是幻觉。
就……这群乞丐咋就还干干净净地搁这儿喝酒吃肉了呢?还叫苏阶“姐”?
这是义结金兰了?!
第六十一章 魔都城(10)[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