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上是清秀,却画得好一手裸妆,在脸颊两侧刷着一层桃粉色的腮红,带着直男完全发现不了的小黑环,还有硬生生划出来的卧蚕印在她不大不小的眼睛下方,也算得上是楚楚动人了。
不顾呢,与之相比,洛桑对自己的颜值还是有自信的。从小到大,她也是当了一路班花、校花、系花的。只是因为她一直在母亲死亡的阴影下走不出去,性格文静,对别的追求者从来都不来电。
至于林舜,那完全是个意外。林舜追洛桑的时候,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先是每天都会站在洛桑的宿舍楼下,拜托她的舍友把他刚买的热乎乎的珍珠奶茶送给她,后又是大胆地在校园广播中向洛桑告白,他送过玫瑰,也摆过烛光,在这一切的方式都告以失败之后,林舜还不死心,用上了自损八千的招式。
他用圆规,把洛桑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剌在了自己的胳膊上。之后,他把自己血淋淋的手臂拍成照片发给了洛桑,他的配文老套又狗血,他说,“洛桑,我愿意保护你,做你的王子。”
洛桑早就忘记了自己同意林舜这次自残式告白的情形了,也许是因为他自残的行为,也许是他的那句要永远保护她,但结果已经注定,他们成为了一对情侣。
自从告诉了夏琳自己与林舜的恋情后,夏琳不只一次的劝阻自己。她说从林舜的眼神里就能看出他的心思不正,她还说在洛桑和林舜身上她看不见一点爱情的火花。
这种反对的声音一直充斥在耳边,他们说夏琳这只天鹅是在做慈善,自降身价让林舜吃到了自己的天鹅肉。
一直明事理的洛桑仿佛从反对的声音越积越多的时候,才开始了自己的叛逆期。她坚信林舜真的是那个可以保护自己的王子,错误地让自己在这段感情中越陷越深。
她对浪漫的定义很简单,林舜发来一条道晚安的短信,她都能开心好久,她那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坐在林舜的单车后座上,轻轻地环住林舜的腰,看着街景从自己的眼前略过。
洛桑真的是算得上是一个十佳好女友了。这个年级的女孩子普遍存在着拜金的心理,恨不得傍个大款,替自己把整个奢侈品店都给搬回来才好。
这种情况在洛桑身上是完全不会出现的,她家一直有钱,奢侈品什么的她从小见到大,所以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她的购物理念也是非常符合三观的,不管买什么,钱多钱少,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花几个月生活费或者是向男朋友撒娇撒来一个风格与自己不相符的奢侈品,是非常愚蠢的一件事,对自己和奢侈品本身都是一种伤害。
同时,因为洛桑敏感的性格使然,她是个非常细心,同时也不愿意麻烦别人的女孩子。宿舍里别的女生,都每天让自己的男朋友为自己占位、打水和捎饭什么的,这种事情一次也没发生过洛桑身上。不是林舜不向她献殷勤,而是洛桑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她不想让自己依附着别人,让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
第60章 吻技拙劣[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