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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一章:后续4500字!![2/2页]

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 拉姆雷克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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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你看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还用得着她一个初出社会的女孩跑去风里来雨里去的高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简直乱弹琴。
      总之凯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忙。
      可惜,凯好像低估了美国女孩那所谓的自由意志。
      就像凯利更喜欢专注自己的超级英雄事业一样,苏茜……并不讨厌这个任务。
      这是真的。
      她喜欢飞檐走壁,惩恶扬善的举动。
      她并不想活在凯为她圈定的圈子里。
      凯看似什么都为她着想了,可那又何尝不是一种大男子主义呢?
      虽然凯自己并不觉得。
      所以等到操劳五六个小时之后,凯醒来,苏茜却离开了。
      倒不是那种决绝的离开,她留下联系的方式,也要走了凯和阿福的联系方式。并接受了那个基金。但多余的就没要了。
      她走的潇洒,可问题是让凯摸不着头脑。
      直到人生经验更多的阿福说明之后,凯才能理解苏茜的想法。
      很……奇怪的想法。
      但凯尊重苏茜的选择。
      毕竟他也从未想过真的让苏茜呆在那个所谓的圈子里。他只是……不想让她那么辛苦而已。但别人既然愿意,也享受这份辛苦,凯能说什么呢?
      唯有祝福和支持而已。
      ……
      凯其实没看上去那么闲,基尔格雷夫虽然一个扑街了。但留下的烂摊子真的不少。
      首先,警局怎么着也得给公众一个交代吧?
      这一点上,警局上层在接到了凯的完整报告后,立刻拍板,把这件事掩盖下来。超能力什么的,还是当传说比较好。真要公布了,还不知道有多少麻烦呢!
      警局可不想在这个上面自找麻烦。估计政府方面也不希望这件事曝光。
      所幸,现场留下的东西,让警局有了可以糊弄媒体民众的说法。
      马特他们从俄罗斯黑帮那里抢来的钱和货!
      那可是近三千万美金和价值过亿的货!
      就当是黑帮为了这些东西火并。
      现场黑帮和警察死伤惨重?
      那好办,弗拉基米尔不是还活着的吗?
      甩锅给他们好了,就说这俩人丧心病狂!
      虽然警局依然会被媒体喷,但好在他们在第一时间控制了局面,还抓到了罪魁祸首,总体上看,也是一场胜利。说的过去。
      接下来的麻烦就是霍普的案子和封口了。
      封口很简单,所以那天参与的警察都得到一笔有警局发放的三万美元的封口费,以及一份赔偿金是封口费一千倍以及还要刑事追责的保密协议。
      白得三万美元,当天的警员自然没什么意见。毕竟这可是不用交税的收入,在纽约新警员第一年的年工资大约在五万(不含福利),之后会逐年涨,到了乔治这个级别大约十万左右,凯是特聘,级别又比一般的分局长要高,所以他的工资是特批十五万。平均下来所有警员的的工资大约在六万。
      三万美元相当于半年的工资,谁不高兴?
      所以警员这边很快就搞定了,没人会愿意为了一时口嗨,失去工作的同时还要背上巨额债务和进监狱。那些团伙就更直接了,直接逼他们签保密协议,换取正常量刑,否则就等着牢底坐穿!
      现在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霍普的案子了。
      关于这件案子,凯和首席地检哈维的分歧非常大。
      倒不是哈维不相信超能力,而是这件案子他们该怎么向公众交代。
      众目睽睽之下,霍普的确杀人了!
      这没的洗!
      哪怕证明力霍普是无辜的,那又怎么样?
      法院上是讲证据的!
      可这些东西能拿出来当证据?事实上哪怕拿出来,估计法院也不会采纳。
      超能力?
      开玩笑!你当陪审团是什么?
      这种超乎常识的东西,不说陪审团了,法官就给你直接驳回!
      检察官的工作可不仅仅保证公诉胜利和法律正义,他们还需要让人们相信法制!
      你这个结果呈上去,法制就完蛋球了!
      至少哈维没办法接受。
      霍普很可怜,没错。
      但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针对被催眠后犯罪的法律条文,也没有相应的判例!最接近的法律条款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指行为人在他人对其施加精神强制,处于恐惧状态下,不敢不参加犯罪。对这种犯罪所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虽然他参加犯罪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仍有意志自由,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条款不管怎么样霍普都要入罪!
      除非凯能够在法院上证明,这种催眠的确存在,当时的霍普没有自我控制能力!
      可问题就在这,凯证明不了。
      这里需要科普一下催眠。催眠不是让一个人睡觉,也不是让一个人迷迷糊糊失去自我。它反而能够让一个人更加“精神”,各种感官会比平时敏感数倍(一说7倍),想象力创造力甚至智商都会有所提升。因此,被催眠的人意识非常清晰。催眠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让人更加“专注”。从催眠诱导开始,催眠师就会让被催眠者专注于某一事物,例如催眠师的声音、水晶球、某种触觉、一张白纸上的点。当一个人完全专注于此,他就进入了催眠状态。
      (科普:为什么高速公路路边一定会有广告牌?因为汽车跑在公路上,周围景物基本一致,马路上白色的虚线会以一种平稳的频率进入司机的视线。这种视觉体验很容易让司机进入催眠状态,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在马路边上设立广告牌,分散司机注意力,防止被公路催眠。)
      那么,假如催眠师要求被催眠者杀人会发生什么呢?通常会有两种情况。第一,被催眠者无动于衷,第二,被催眠者立刻从催眠状态恢复过来。同理,催眠师所要银行卡密码,性侵,命令其跳楼,都会产生上述现象。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进去催眠状态,意识依然清醒,很清楚周内发生了什么。他之所以能够听从催眠师的指令,是因为他相信听从指令很安全,不会造成麻烦。但是当催眠师有过分要求时,人本能中的防御模块被启动,立刻让人从专注状态进入警觉状态,催眠效果消失。
      当然不是没有办法避免,比如不让他杀人不就没事了?比如杀只鸡?只要让被害者,在被催眠者眼中是只鸡!
      不过这是理想化的状态,只在理论上是成立。
      技术上……反正没听过有人能做到。
      说服陪审团,不可能只是单纯在理论上说服,这需要验证!
      做不到……说的再好也没用。那可是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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