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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苟作则四处张望,寻找他笔下的男主时,被陆迟派去的婢女便出现在了他面前。
      苟作则没有别的本事,就是能识人!
      他跟随那名婢女来到楼上包间,刚推门而入,便看到了那名清秀俊朗的少年,以及那少年身上明晃晃的两个大字:
      陆鸣!
      不要跟他说这可能是重名重姓!这世上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啊!
      这特喵绝对就是他笔下的那个陆鸣!这个世界的天道宠儿!
      苟作则如此想着,脚下不由有点发软。
      别看这是他笔下的男主。
      但他身无长物地穿越到这个世界,对男主没有亲切感,只有畏惧感!
      毕竟,他可太清楚男主后期唯我独尊的模样了。
      那些得罪过男主的,轻视过男主的,哪怕稍微对男主有一点不敬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苟作则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得罪了这个未来的仙魔至尊。
      所以,他当机立断,选择抛下这张老脸,一定要抱住男主的大腿。
      但他用力过猛,忽视了时间线的问题,被陆迟一下看出了破绽。
      此刻,苟作则终于从天雷滚滚中反应过来。
      看情况,这哪是他笔下的男主啊,这特喵的是个穿啊!
      “你先放手!”
      反应过来之后,苟作则第一件事便是去掰那只攥着自己脖领的手。
      但他很快发现,无论对方是真男主,还是鸠占鹊巢的穿越者,他都招惹不起。
      最后,他很识时务地放弃挣扎。
      “那个,这位兄弟,咱们有话好好说,咱俩还算老乡呢。”
      苟作则勉强堆起笑容,果断放软语气,选择服软认怂。
      不怂不行,他这身体老废物了。
      陆迟见他认怂认得如此干脆利落,一时间也不好拿他出气了。
      狠狠搡了苟作则一把,陆迟最终松开了对方的衣领。
      “谁和你是老乡?少在这攀亲带故!”
      陆迟对这个苟作则还是没有好气。
      就凭对方挖坑不填,忽悠广大读者,就绝对是个狗作者!
      “咱们都来自同一个蓝色星球,还是同一个肤色,这绝对是老乡啊。”
      苟作则没有别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他似乎不介意陆迟的态度,理了理衣领,很是自来熟。
      “自古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挂名时。”
      “你我在异界相遇,那也是一大喜事了!缘分,绝对的缘分!”
      苟作则乐呵呵地说着,仿佛真是老乡见老乡,一见如故。
      他心中已经决定了,尽管这人是个穿越的货,但人家穿越的可是男主!
      这待遇,比他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啊。
      既然是男主,那不管灵魂是哪里来的,这条粗大腿他苟作则一定得抱紧了。
      等将来对方按照原著剧情,一不留神走上人生巅峰,那看在同乡的份上,他也可以牛气一下!
      至少,他苟作则的这条狗命算是有保障了!
      陆迟看他那模样,一眼就看出了对方心中的小算盘。
      “你先少扯

第54章 他乡遇故知[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