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自从二十世纪初期,第一台计算机问世以来,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席卷全球。很多人都痴迷于他的神秘,也因为它的新奇而感到不可思议。大多数人都因为计算机的独特魅力而投身到这个领域之中,安哲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他喜欢计算机,他也喜欢做这件让他喜欢的事情。因此,这么多年,他在此上投入了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当然,这些自然是比不过林夕。
计算机的软件技术在这一领域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安哲也算是在一个合适的年代抓到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安哲很喜欢计算机,他对它有热情,也有向往,更有追求。
所以,他不甘心永远为别人做些什么。
他要开公司,除了自己可以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外,还是因为之前他对林夕说的一句话。
记得有一次,两个宿舍的人吃饭的时候,大家聊起来了有关梦想的这个话题。
安哲当初就是说他想开公司。
林夕说:“你们公司缺前台吗?像我这种颜值高,学历好的人。”
安哲是怎么回答的来着:“只要你愿意,别说前台,老板娘都行。”
所以,就为了这么一句不算玩笑的玩笑话,安哲更认真了。
对你说过的话,从来就不是玩笑。
林夕那么懒,那么没梦想,以后做什么工作。
这或许不是他需要考虑的问题。
林叔叔不会让自己的女儿没有事做,林夕也不会允许自己混吃等死。
不过,能多一个机会总归是好的。
如果她愿意,他就可以给;就算她不愿意,她也会是挂名的老板娘,这都没有问题。
林夕吃完饭后在爷爷家呆了一会儿,实在是待不下去了。
她不喜欢一个明明不熟的人和她过于亲密,可是碍于家长在场,也不能太过于不礼貌,于是对他们说:“我学校还有事儿,先走了。”
苏美人说:“一定要现在吗?”
林夕点点头:“嗯,刚刚依依给我发消息,让我回去。”
爷爷奶奶也没有阻止她,孩子嘛,有自己要做的事也很正常。
“连铭,你去送送妹妹吧。”爷爷的老战友对孙子说。
“不用了。”林夕连连摆手,就是不想和他呆在一起,怎么可能还会去让他送自己,那不是自掘坟墓吗?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明显,林夕急忙说:“连爷爷他们刚来,对这地方也不熟悉,再说了,让他们好好休息吧,我自己回学校就行了。”
这话说的,貌似也很有道理。
“既然这样的话,那明天就麻烦你了。”连铭笑着说。
我靠,你还提这件事儿。
林夕皮笑肉不笑的说:“好。”
没人知道她说这个“好”字的时候,内心有多大的挣扎。
逃一般的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要不先回家吧,林夕翻了翻双肩包,完了,钥匙忘带了。
算了,那还是只能回学校了。
看来,这人啊,还是不能撒谎的。
林夕在出租车上给安哲打了个电话。
“安哲,我先回学校了。”林夕说。
安哲当时正在看公司的选址,也确实是没空。
“为什么要这么早回学校?”
“我现在没在家,钥匙忘带了,家里也没人,回不去,反正待会儿也得回学校,我就先去吧。”
“那好吧,我现在也没在家,没办法就接你。”安哲有点内疚的说。
“没事儿的,就是跟你说一声,我先回去了。”
“嗯,到了学校跟我说一声。”安哲温柔的说。
“好,拜拜。”
“拜拜。”
挂掉电话之后,正在给安哲介绍公司选址的人说:“谁的电话啊,能让我们的安哲同学,说起话来,这么温柔。”
安哲和他认识,是一个土木学院的学长,毕业一年,现在刚好和安哲可以合作。
“女朋友。”安哲说了三个字。
学长仿佛受到了暴击:“我认识你一年多,去年在学校一年,也没听说过你有女朋友啊。”
安哲笑了笑,没说话。
学长:简直没天理了,连安哲都会交女朋友,他实在是没脸继续单身了。
嗯,掐指一算,今天天气不错,适合谈恋爱。
第71章 “鸿门宴”[2/2页]